办件标题 | 医保问题咨询 |
信件内容 | 2019年12月至2020年01月期间产生的住院费用是否可以留在2020年报销,另外,农村的新农合医保的报销额度封顶线是多少,农村二类低保的报销比例是多少,如何办理特殊门诊医保。 |
办件编号 | 01340V6P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提交时间 | 2020-01-06 | 处理时间 | 2020-01-10 |
回复意见 |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根据您所咨询问题,现答复如下: 1、按照规定参保居民跨年度住院的,以出院时间为准,享受当年医疗保险待遇。未按规定办理续保手续的,次年度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当年度和跨年度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截止日期为下年度三月底。2、城乡居民医保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不含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累计最高支付限额统一为15万元。3、在县级以上(不含县级)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基本医疗费用,按同级定点医疗机构提高10个百分点予以报销。4、凡符合特殊慢性病病种条件的,每年1月至3月份由参保患者本人或其家属写出书面申请报告,持诊断证明、相关检查及病历资料、医保卡和身份证或户口薄复印件交至户籍所在乡镇卫生院(乡镇卫生院均设置了特慢病资料收集窗口)。特殊慢性病病种门诊医疗的参保人员,一个结算年度内未住院报销的,享受审批全年的限额费用报销;一个结算年度内住院达一次的,享受审批全年限额费用报销的一半待遇;一个结算年度内住院达两次或两次以上的,取消当年度特殊慢性病门诊报销;一个结算年度内住院达两次以上的,并享受当年度特殊慢性病半年或全年审批限额费用报销,下年度按以上政策核减报销待遇。 如您还有其它疑问,可以直接咨询我办。联系电话:0739-3668176。感谢您对我中心医保工作的支持! 新邵县城乡居民医保管理服务中心 2020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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