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件标题   新邵县企业社保为员工缴纳问题  
信件内容  

今天与新邵一家企业签劳动合同,要求企业帮我缴纳社保,企业说需要先把外地的社保转回新邵,不然就要签放弃缴纳社保协议;但是我现在在新邵还没有社保账户,请问新邵交社保前是否需要先把外地社保转回新邵,如果需要先转回新邵,请问转回地写什么?

 
办件编号   RL0530E3 处理状态   已处理  
提交时间   2020-07-08 处理时间   2020-07-13  
回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

    您好!对于您的问题回复如下:

    该企业负责人答复不准确。分两种情况:1、省内参保账户转移时首先在原参保地停保,然后由新单位来办理调动手续。2、省外参保账户并没有强制要求要先办理转移,可以由本人意愿在户籍所在地先参保再办理转移或者先办理转移后参保。根据 (人社部发〔2009〕187号)文件精神,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按规定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或因没有满10年参保地转移至户籍所在地。因此省外参保账户可以直接由新单位来办理参保手续,之后再办理转移。省内参保账户由原参保单位办理停保手续后,新参保单位可直接办理省内调动。

    感谢您的来信,祝您生活愉快!

 

新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