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件标题   小孩户口注销问题  
信件内容  

您好: 

    情况如下:小孩爸爸户口和房产都在广州海珠区江南西,有一超生二胎小孩(2012年09月10日出生),妈妈户口在广东汕尾,目前入户在湖南新邵县巨口铺镇白云铺村。现在根据穗发改(2017)381号文件,前去广州海珠区江南西出入境办证大厅办理小孩入迁手续,但该单位认为当初小孩上的就是非法上户,需要先注销才能办理入迁手续,具体要求如下:1)出生证明的副联;2)在当地公安局注销小孩户口并开具户口注销证明。因此请问:

1)能否在新邵当地公安局注销小孩户口?

2)如果可以注销小孩非法户口,该如何办理?

     谢谢!

 
办件编号   1706060 处理状态   已处理  
提交时间   2017-06-06 处理时间   2017-06-20  
回复意见  
公安局回复:1、如果小孩出生登记属于违规办理的,情况核实后可以注销户口。 2、监护人要求注销违规办理的户口应提供以下资料: 小孩的出生医学证明 监护人申请注销户口的申请报告(夫妻双方当场签字确认) 小孩的户口本原件 父母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办理程序:监护人首先到小孩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注销户口,然后到新邵县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