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件标题 | 小孩户口注销问题 |
信件内容 | 您好: 情况如下:小孩爸爸户口和房产都在广州海珠区江南西,有一超生二胎小孩(2012年09月10日出生),妈妈户口在广东汕尾,目前入户在湖南新邵县巨口铺镇白云铺村。现在根据穗发改(2017)381号文件,前去广州海珠区江南西出入境办证大厅办理小孩入迁手续,但该单位认为当初小孩上的就是非法上户,需要先注销才能办理入迁手续,具体要求如下:1)出生证明的副联;2)在当地公安局注销小孩户口并开具户口注销证明。因此请问: 1)能否在新邵当地公安局注销小孩户口? 2)如果可以注销小孩非法户口,该如何办理? 谢谢! |
办件编号 | 1706060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提交时间 | 2017-06-06 | 处理时间 | 2017-06-20 |
回复意见 |
公安局回复:1、如果小孩出生登记属于违规办理的,情况核实后可以注销户口。
2、监护人要求注销违规办理的户口应提供以下资料:
小孩的出生医学证明
监护人申请注销户口的申请报告(夫妻双方当场签字确认)
小孩的户口本原件
父母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办理程序:监护人首先到小孩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注销户口,然后到新邵县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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