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件标题 | 我这种家庭为何得不到国家的帮助? |
信件内容 | 你好,我是寸石镇南岳村十四组伍妨娥,我上有八十多岁的公婆,且我公公以在床上瘫痪三年了吃饭拉屎全部要喂要接,且我丈夫从2013开始就得了精神分裂症,被评为二级残疾每年吃药都得几万元,不吃药就会复发,所以每年都得借钱买药不敢停药。且我还有三个孩子大的98年的因为沒钱在邵阳护理学院读了二年就没再往上送了,所以现在也是辍学在家,两个小的都在上学。所以家里全靠我一个人种两亩田度日,因为要照顾家人也不能外出打I。沒有任何经济来源。所以我请求政府帮帮我,帮我熬过这几年,熬到我的小孩长大吧!拜托拜托 |
办件编号 | 1706131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提交时间 | 2017-06-14 | 处理时间 | 2017-06-23 |
回复意见 |
寸石镇镇政府回复:寸石镇南岳村14组吕国玉、伍妨娥夫妻一家7口人,都是寸石镇建档立卡的贫困户。
经镇村调查,吕国玉的父亲吕归良80岁,母亲伍可志79岁,三个姐姐均已成家立业,姐夫周泽云为潭溪镇政府的工作人员,所以吕国玉的父母2人不能享受低保政策。
吕国玉42岁,得有间歇性精神病,有二级精神残疾证,现在南岳村长期居住,但没有提供高额医药费发票;其妻伍妨娥,42岁,为正常劳动能力人,现在南岳村长期居住;大女儿吕薇,19岁,就读邵阳护理学院之后,暂时没有拿到护士证,属正常劳动能力人,现外出未在南岳村长期居住;二女儿吕敏12岁,三女儿吕蒙10岁,均在学校就读。
根据《湖南省农村低保和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认定清理整顿工作方案》(湘政办明电[2017]45号)坚决清理同一家庭中只保障部分人员的“拆户保”问题,一律以户为单位重新申请和审核,强化家庭赡养、抚养和扶养责任。吕国玉一家5口有2人为正常劳动能力人,有能力负责家庭赡养和扶养义务,所以一家5人不能享受低保政策。
特此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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