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件标题 | 关于卫生局举办办的“为民办实事”活动 |
信件内容 | 县长大人你好:我是本县严塘镇下渔溪村人,我有一小孩患精神分裂症已有10年,在这十年内我带着他到处寻医问药也没什么好转,现在一直在邵阳市老科医院接受治疗,为了给他治病家里的钱基本都花在他身上,能借的都借了,今年听医院医生告诉我我们新邵县卫生局搞了一个“为民办实事”的活动,给于重大疾病适当的补助,我想我小孩应该可以享受到这种惠民政策,因为医院监定为二级伤残,而且也办理了残疾证,可我到村委会打听他们说根本不知道有这回事,希望县长告诉我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为盼 谢谢 |
办件编号 | QC368171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提交时间 | 2015-09-09 | 处理时间 | 2015-10-09 |
回复意见 | 卫生局回复: 根据省卫计委等三部门《关于印发<2015年重点民生实事项目“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救治救助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卫疾控发[2015]7号)、邵阳市卫生局等八部门《关于印发<2015年重点民生实事项目“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救治救助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邵卫发[2015]33号),我县今年共救治救助重性精神疾病患者110人,救治救助的对象主要为:1、公安机关及人民法院作出强制医疗决定的贫困重性精神疾病患者;2.有肇事肇祸行为或危险性评估在3级及以上,且家庭贫困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3.关锁及流浪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具体情况可以到我局咨询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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