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件标题 | 有关教练收取了学费,不能练车也不退学费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县委领导: 您好! 本人在龙溪铺镇考取机动车驾驶证于,2017年3月6日缴纳学费4080元给教练本人,因教练自身因素,一直不能练车,直至2017年6月14日,我向他提出退还学费,他本人也答应了,时间又过了半个月了,学费还是没能退还,而且现在给他打电话他也不接,根本找不到他人,请问需要向什么部门反映,来要回自己自己辛苦挣来的学费呢?或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切身利益呢? |
办件编号 | 1706270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提交时间 | 2017-06-27 | 处理时间 | 2017-07-14 |
回复意见 |
县交通局回复:
2017年7月4日下午5点,运管所副所长石刚亮带领驾培股陈慧畅对英俊驾校曾吉华校长进行约谈,责令其当场处理此事。曾校长当场与当事人夏榇楠进行电话沟通,经协商当事人夏榇楠由英俊驾校另行选派教练员对其进行培训。经驾校股证实,当事人对处理非常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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