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件标题 | 强直性脊柱炎为什么不能办理特殊慢性疾病门诊补偿? |
信件内容 | 领导好!我患强直性脊柱炎21年已致残,仅能生活自理,近两年使用生物制剂每月要2000多元的药费,却依然只能控制病情。去年第一次办理了特殊慢性病门诊补偿,然而领了一年一次400元的补偿后,今年被告知不能办理了。 我想问下为什么今年会取消强直性脊柱炎的门诊补偿?该病在医学上根本无法治愈,需终生用药,况且,和其属于同一类疾病的类风湿关节炎,也是需要长期用药,致残率也差不多,而类风湿关节炎能办理。 我也去新邵县城乡居民医保中心询问过某主任,亦被告知不能办理,但告诉我可以在年底的时候拿发票和药物清单,去那里找领导审批,也许可以酌情报销一点。会不会这只是一句推脱之辞呢? |
办件编号 | 1707201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提交时间 | 2017-07-21 | 处理时间 | 2017-08-02 |
回复意见 |
人社局回复:根据《新邵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特殊慢性病门诊报销管理规定》(新人社发〔2017〕23号)文件规定,因强直性脊柱炎属于其他特殊稀有病种,请于2017年11月份持定点医疗机构诊断证明及相关病历资料到县城乡居民医保管理中心视病情需要酌情审批报销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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