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件标题 | 关于儿童社保办理咨询 |
信件内容 | 您好! 请问新生儿办理社保是在出生三个月内办好就可以报销自出生之日起发生的住院医疗费吗?儿童社保只是交医疗费吗?交多少?在哪里办呢?要些什么材料? |
办件编号 | 04388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提交时间 | 2018-12-24 | 处理时间 | 2018-12-25 |
回复意见 | 新邵县城乡居民医保管理服务中心答复如下: 根据《新邵县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方案》(新政办发[2018]46号)文件规定:新生儿在出生28天内(含28天)取得本县户籍并按当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一次性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2018年个人缴费标准为180元),可自出生之日起享受本年度医保待遇。允许城乡居民为即将出生的新生儿提前缴费参保。办理新生儿参保需提供以下资料:户口本、出生医学证明、城乡居民医保卡等相关材料到县城乡居民医保中心服务大厅四号窗口办理。 如您还有其它疑问,可以直接咨询我办。联系电话:0739-3668176。感谢您对我中心医保工作的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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