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件标题   户籍迁移到外地养老保险关系的怎么办  
信件内容  

我准备到外地居住,以前交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怎么办?

 
办件编号   QC771058 处理状态   已处理  
提交时间   2015-09-11 处理时间   2015-09-11  
回复意见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在缴费期间户籍迁移、需要跨地区转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的,可在迁入地申请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一次性转移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按迁入地规定继续参保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我县联系咨询电话是:07393181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