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件标题 | 关于请求规划局责令开发商补报住房竣工验收资料的报告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阳县长: 您作为一县之长,又是县规委会主任,近年来,我县的控违拆违工作力度非常大,我们老百姓看在眼里,乐在心里。但作为酿溪镇小溪路旁边和谐家园三期的全体业主来说,碰到黑心的房产开发商孙立功,房款全部交清但房产证和土地使用权证拿不到,共125户业主的合法权利得不到维护,我们非常着急。 一是开发商孙立功建房于2012年6月份竣工,至今未申请竣工验收,导致全体业主的土地使用证办理不下来。我们购房款都已经付清,本应拿到房产证和土地使用权证。 二是开发商未按规划许可建房,有超层的问题。业主发现开发商对办证的事一直拖着不办,后来才知道是因为超层,该小区共两栋,第一栋超层1层,第二栋超层2层,现在要拆除已不现实,很想问建设过程中规划局执法大队怎么监督的。 为能拿到两证,全体125户业主拜托您能重视,为我们做主,并请求规划局责令开发商孙立功立即缴纳罚款办理相关手续。 和谐家园三期全体业主 |
办件编号 | QC653538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提交时间 | 2015-09-18 | 处理时间 | 2015-09-30 |
回复意见 | 县城乡规划局回复: 收到来信后,我局领导十分重视,迅速批示并安排有关人员进行了详细调查,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和谐家园三期开发项目竣工于2012年6月,后经开发商申请,规划局与2013年9月对该项目依法进行了核实验收,针对该建设项目不符合规划审批要求的违法建设部分,规划局也依法进行了立案查处,并已结案。 二、土地使用证的办理不属于规划局职责范围。而是国土资源局的职责范围。据了解,该小区购房户的所有房产证均已办好。但发放到手的购房者只有130户,凡未领到房产证的购房户因与开发商在缴纳税费的问题上存在争议,没有达成协议。至于土地使用证未办到位,是因为开发商没有向国土资源局交纳违规超容积率而补交的土地出让金。 三、开发商未按规划许可建房,有违法超层的现象,这是客观事实,但是与你所反映的情况并不一致。据调查,和谐家园三期第一栋房屋并未超层,只是第一层超高,层高由原来的4.2m建成5.4m,第二栋房子超过规划审批层次一层,且针对开发商在违规超高、超层建设过程中,规划局执法人员依法责令其停工,对可以整改的部分责令其自行改正。同时,对开发商擅自违法超高超层建设问题也依次向上级有关领导进行了汇报,有关领导也亲自到施工现场进行察看和调查,考虑到没有重大安全隐患,又不违反强制性规划指标,且对规划实施不构成影响,遂建议予以依法处罚。根本不存在你所讲的规划执法大队不作为的问题。 特此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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