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农村户口,女,父母双亡,姐姐招郎在家育有两孩子一男一女,我离婚后(孩子归男方)户口在我姐(户主)名下,想单独立户,请问可以吗?
您好,来信收悉。
如果户口跟丈夫在一起,离婚后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可以单独立户。户口在娘家不可以单独立户。如仍有疑问,请拨打新邵县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电话0739-3662499,咨询户籍民警。
新邵县公安局
2019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