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件标题 | 关于异地医保的咨询 |
信件内容 | 您好! 我是县公民,一直入了农合,今年探亲过程中,突发前列腺急性增生,在外省三甲医院实行了手术。回县报销(开具了急诊证明),花费9114.11元,为啥只能报销区区的1176元呢?(回执单是这么写的:床位费270,西药费523,化验费786,手术费和检查费、诊疗费、护理费都是0,其他费7535.11),为啥手术费等都归于其他费用里面呢?国家政策在异地急诊的时候,报销不会那么低啊。这里面是否有腐败啊?老百姓太难了。 |
办件编号 | QC921257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提交时间 | 2015-11-20 | 处理时间 | 2015-12-21 |
回复意见 | 农合办回复: 刘佑腾同志,你好!根据你所反映的情况,现答复如下:根据《新邵县2015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细则调整方案》(新合管委〔2015〕1号)文件精神,在非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新农合补偿起付线为1800元,补偿比例为45%。一般住院补偿费用计算公式为:(本次住院总费用-起付线-自负费用)×补偿比例。自负费用是严格按照省、市、县有关文件和《湖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品目录〉和〈限制补偿的诊疗项目〉(2010版)》核算的。我办新农合补偿结算按照初审、复审、结算、兑付的程序操作,经再次核实,您的住院补偿金额核算准确、无误。如果你还有其它疑问,可以直接咨询我办。联系电话:0739-3668176。感谢您对我办工作的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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