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件标题 | 卫生事业单位的正高职位数是如何设置 |
信件内容 | 请问人社局领导:卫生事业单位的正高职位数是如何设置的? 比如,疾控中心现有职工80余人,副高职称7人,但目前正高职位数却仅只一人,这大大限制了副高人员考正高的资格! |
办件编号 | 1602230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提交时间 | 2016-02-23 | 处理时间 | 2016-03-25 |
回复意见 |
县人社局回复:
我县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从2011年8月开始布置实施。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湘人社函【2011】75号)、《邵阳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市政办发【2011】29号及《湖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试行草案》等文件精神,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比例县乡属事业单位原则上为0.5:3.5:6,卫生防疫、保健、药检机构中50万人口以上的县级高级比例占专业技术岗位的12-15%,其中正高为5-8%。
如还有疑问,请会同单位政工人员到人社部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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