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件标题   特级贫困户和个人低保  
信件内容  

敬爱的县长:
您好!
我是巨口铺镇铁梅村的村名,想请问现在是否还能申请家庭特级贫困户和个人低保
家庭情况是这样的:母亲今年59岁,聋哑瞎一等残疾人,尚无劳动能力,没有任何经济来源,不能单独生活自理,一等残疾证颁发20多年,就在2015年期间县政府一次性发放700元的生活护理费,其它没有得到任何补助费用,是否可以为母亲申请个人低保,享受国家给予最低生活保障?
父亲今年66岁常年多病缠身,2014年年初突发疾病送邵阳第二人民医院治疗,由于当时抢救及时保住性命,确诊急性脑梗塞住院治疗,半瘫出院家里静养;由于半瘫行走不方便,下半年摔成骨折,医院住院治疗3个半月。2015年年底突然头晕呕吐送往邵阳市第一人民医院就诊,确诊急性双眼青光眼住院治疗,葬失一切生活自理,整过治病期间花掉所有积蓄,并且向亲朋好友借了好几十万治病。本人(男)独生子今年35岁未成家,家住100年前盖的土木危房35平米,一到下雨天满屋子跟鱼塘一样,半边已经开始倒塌没有办法居住。带同父母前往浙江打零时工,一人带2个失去生活自理的老人,整个家庭没有经济来源。据悉是能够达到特级贫困户级别和母亲个人低保,因此特冒昧打扰,望得到有效回复,感激不尽!
祝好!


2016年6月29号

 
办件编号   1606250 处理状态   已处理  
提交时间   2016-06-26 处理时间   2016-07-02  
回复意见  
巨口铺镇镇政府回复:经了解,该诉求者反应其父母办理残疾证多年,但直到去年才领了700余元的生活护理费,是由于以前没有相关政策,今年《新邵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新政发[2016]5号)政策出台后,镇村干部及时将其父母的相关资料录入系统,并及时上报,现其父母均可享受每月50元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每月50元的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其父亲刘守福已享受每月110元的低保待遇,至于其家庭是否可以纳入贫困户,母亲是否可以纳入低保,在村里以后的低保评选工作中,依然会根据政策公开、公平、公正进行评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