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件标题   关于大学毕业后回原籍转为非农业户口,挂靠镇居委会,还能转回村里户口吗  
信件内容  

本人两兄弟于2003年大学毕业后,因无正式单位,当时在户口办理回原籍的时候就只能变为非农业户口,挂靠在镇居委会,不能回村里,以致办事各种事都不方便,不知道现在国家有政策没有,能否回村里。

我哥哥的户口现在还是挂靠在镇里。

我的户口现在投靠我妻子在长沙,户口能否办量回村里。

 
办件编号   03720 处理状态   已处理  
提交时间   2018-03-08 处理时间   2018-03-13  
回复意见  

县公安局回复:您好,您在“书记县长信箱”的留言收悉。

根据李向南同志反映的情况,李向南和其哥哥是因大中专学生招生将户口迁至学校变为非农业户口,于2003年大学毕业后,因为是非农业户口所以落在镇里的居委会。根据《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市政发[2016]3号文件对大中专学生毕业回原籍的规定:应届全日制大中院校毕业生或户口仍保留在原就读院校的往届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两年内可以申请回生源地农村落户。按照目前的户口迁移政策,你兄弟二人户口是不可以迁回原籍农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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