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件标题 | 人才津补贴问题咨询 |
信件内容 | 新邵县2017年出台了人才津补贴政策,全日制研究生可享受相应的人才工作津补贴,但是去年由于我单位没有及时报交相应的资料和表格,请问今年可以补回吗? |
办件编号 | 06231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提交时间 | 2018-03-30 | 处理时间 | 2018-04-02 |
回复意见 | 新邵县组织部回复: 您好,您在“书记县长信箱”的留言收悉。 根据《新邵县加强人才引进培养使用暂行规定》及《关于申报人才补贴的通知》(新组通〔2017〕130号)等文件规定,2017年以下两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申报人才补贴:一类为2017年8月3日后到新邵工作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另一类为2012年8月3日以后到新邵工作,并在工作中积极肯干,表现突出,经单位党委(党组)研究,择优确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含在职研究生或曾有“吃空饷”情形的人员)。 如果您符合上述条件之一,但在去年因种种原因漏报的,请及时向本单位及单位主管部门反馈,按新组通〔2017〕130号文件要求补报。经审核符合发放条件的,县人才办将在2018年度人才补贴发放工作中,一并补发漏报月份的人才补贴。 感谢您对新邵人才工作及新邵政府网站的关注和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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