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件标题   人才津补贴问题咨询  
信件内容  

新邵县2017年出台了人才津补贴政策,全日制研究生可享受相应的人才工作津补贴,但是去年由于我单位没有及时报交相应的资料和表格,请问今年可以补回吗?

 
办件编号   06231 处理状态   已处理  
提交时间   2018-03-30 处理时间   2018-04-02  
回复意见  

新邵县组织部回复:

您好,您在“书记县长信箱”的留言收悉。

根据《新邵县加强人才引进培养使用暂行规定》及《关于申报人才补贴的通知》(新组通〔2017〕130号)等文件规定,2017年以下两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申报人才补贴:一类为2017年8月3日后到新邵工作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另一类为2012年8月3日以后到新邵工作,并在工作中积极肯干,表现突出,经单位党委(党组)研究,择优确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含在职研究生或曾有“吃空饷”情形的人员)。

如果您符合上述条件之一,但在去年因种种原因漏报的,请及时向本单位及单位主管部门反馈,按新组通〔2017〕130号文件要求补报。经审核符合发放条件的,县人才办将在2018年度人才补贴发放工作中,一并补发漏报月份的人才补贴。

感谢您对新邵人才工作及新邵政府网站的关注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