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件标题 | 新农合在长沙湘雅医院治疗报销问题 |
信件内容 | 你好,我由于在长沙工作,现患有尿毒症,需要透析治疗,请问在湘雅医院长期规律透析,要怎么办理保险手续?报销比例多少?还有住院报销比例多少?请问可以申请大病报销吗? |
办件编号 | 04780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提交时间 | 2018-05-01 | 处理时间 | 2018-05-04 |
回复意见 | 新邵县城乡居民医保管理服务中心回复: 您好,您在“书记县长信箱”的留言收悉。 一、尿毒症门诊腹膜透析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药店购药的医疗总费用每人每月最高限额报销3200元,在非定点医疗机构购药或非定点药店的医疗总费用每人每月最高限额报销2800元。腹膜透析液按100%纳入报销。尿毒症患者门诊腹膜透析报销标准为:医疗总费用×70%。 二、尿毒症门诊及住院血液透析患者血液透析费及血透监测费在县内报销按100%纳入,药品报销按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统一城乡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通知》﹙湘人社发﹝2016﹞83号﹚执行。在县内定点医疗机构门诊血透报销标准为(医疗总费用-自负费用)×80%,县外定点医疗机构门诊血透报销标准为(医疗总费用-自负费用)×70%。(省、市即时结报的按省、市结算平台政策报销)。 三、根据《关于规范部分新农合重大疾病按病种付费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湘卫合管发〔2015)2号)精神,终末期肾病列入我省新农合重大疾病救治保障范围。 如果你还有其它疑问,可以直接咨询我中心。联系电话:0739-36681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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