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件标题   房产证的办理  
信件内容  

请问领导,农村10多年前拆除老房子翻建新房,由于家里老人不了解政策信息,所以未办理房产证,旧的证件也丢失,现想补办,怎样办理,谢谢!

 
办件编号   1608270 处理状态   已处理  
提交时间   2016-08-28 处理时间   2016-09-29  
回复意见  
县国土局回复: 你好,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由新邵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统一办理。根据您所讲述的情况,需产权人带相关证件到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土地资料信息,并在不动产登记机构门户网站声明旧证遗失并作废,然后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