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办件标题
房产证的办理
信件内容
请问领导,农村10多年前拆除老房子翻建新房,由于家里老人不了解政策信息,所以未办理房产证,旧的证件也丢失,现想补办,怎样办理,谢谢!
办件编号
1608270
处理状态
已处理
提交时间
2016-08-28
处理时间
2016-09-29
回复意见
县国土局回复: 你好,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由新邵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统一办理。根据您所讲述的情况,需产权人带相关证件到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土地资料信息,并在不动产登记机构门户网站声明旧证遗失并作废,然后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