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邵县房产局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
  • 来源:
  • 作者:程黎
  • 更新时间: 2016-04-25 12:18
来源: 更新时间: 2016-04-25 12:18

   一、部门主要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关于房产管理的政策与法规,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相应的实施办法或实施细则;拟定房产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产业政策以及房地产业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镇(乡)房产管理工作。  

   (二)负责全县房产产权产籍管理、异产毗邻房屋管理、权属档案管理、房产测量与房屋面积计算管理工作。

  (三)负责房产市场管理,规范房产市场行为。包括商品房预(销)售网签及备案管理、销售资金监管;各类房屋的转让、租赁、抵押、典当、赠与管理;房地产评估、中介、咨询等市场服务体系的建设和管理;房屋租赁备案。

  (四)参与城镇房产开发管理,培育、规范和发展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参与县本级住宅小区竣工综合验收,负责住宅小区房屋公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维修资金的归集和管理。

  (五)负责住房保障工作(含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棚户区改造等建设及管理工作)及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发放。

  (六)管理全县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工作。指导征收中的安置、补偿、调处纠纷工作,依法维护征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七)负责原有房屋改(扩)建与装饰装修管理。

  (八)负责危险房屋安全鉴定。

  (九)负责全县新建、改建、扩建房屋的白蚁防治管理工作。

  (十)管理房产系统国有资产,负责公共租赁住房的修缮、经营管理,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十一)负责全县房产行政违法行为的查处。

  (十二)承担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收支概况

  1、2016年部门预算只包括本级预算。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收入,也包括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收入。

  2016年年初收入预算数为6151449元,支出预算数为6151449元。其中基本支出3061449元,项目支出3090000元。

  2、有关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预算。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3.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5万元,无因公出国(境)预算。2016年三公经费较上年有大幅减少,主要原因就是我局从严招待费管理和公车运行管理,杜绝了因公出国情况。政府采购情况:2016年我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为100000元,全部为货物采购预算。

    附件:房产局2016年度部门预算公开的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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