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邵县科技局2016年部门预算说明
  • 来源:
  • 作者:刘玉辉
  • 更新时间: 2016-04-25 12:28
来源: 更新时间: 2016-04-25 12:28

  一、部门职能职责

  县科学技术局与县知识产权局(副科级) 、县地震办(副科级) 合署办公,一套人员,三块牌子,实有在职人员11人,其中工勤人员1人。县科学技术局内设科技计划发展股、科学技术普及股、技术市场股、办公室;知识产权局下设知识产权股;地震办下设地震办公室。县科学技术局有二级机构县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
  县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简称县情报所) ,定编4人,股级事业单位,直属县科技局管理。
  全县15个乡镇均设有乡镇科技领导副职和科技专干或兼干,无科技管理机构。
  主要职责
  (一)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科技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受委托起草全县科技管理、推进科技进步与创新、知识产权保护和防震减灾等方面的政策、措施草案,经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
  (二) 组织实施“科教兴县”战略,组织制订全县科技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规划,提出科技发展的目标、任务、重点和措施;推进全县科技体制改革,逐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科技自身发展规律的科技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体制;研究拟订县机关部门和乡镇科技工作目标责任制并抓好检查、落实和考核工作。
  (三) 编制、申报和实施全县工业、农业、社会发展领域的科学研究、科技攻关、软科学研究等科技计划;检查、督促科技计划项目的落实,做好跟踪服务工作;参与全县重大技术改造项目、重要工程建设项目的决策。
  (四) 负责制订高新技术产业化规划,并抓好实施;负责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引进、推广和应用;协同有关部门认定县级新产品;组织新邵县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产品、科技型中小企业和新产品的申报;负责企业研发机构、行业研发机构建设的指导、监督;负责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建设,抓好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高新技术企业和研究开发中心等的管理工作。
  (五) 归口管理全县科技成果,组织全县科技成果鉴定(评审) 、验收、认定登记、推荐申报和异议处理等工作;负责县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的组织及管理工作;负责新邵县级以上各类科技进步奖项目的推荐工作。
  (六) 负责县科技三项经费、科技发展基金、科技创新资金等科技经费的使用管理工作;组织国家和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基金及自然科学基金等项目的推荐;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技术作价入股的管理工作。
  (七) 负责全县信息化工作,制订信息化计划和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的信息化。重点抓好工农业生产领域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以及信息咨询服务工作,指导全县科技信息网络和农村星火科技12396的建设与管理;
  (八) 制订并组织实施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计划;负责加强与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的联系与合作,组织开展科技合作活动;负责科技展览会、交易会的参展、参观具体组织工作;负责组织全县性科技讲座、报告会、研讨会等;组织协调科技特派员、高校研究生等的社会实践活动;配合有关部门制订科技人员选拔、管理、培养等工作。
  (九) 负责全县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制订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和专利工作的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抓好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专利执法监督、专利实施、纠纷调处等工作;做好科技保密工作。
  (十) 负责全县地震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和组织实施;负责县内地震宏观监测站点的管理和运行;负责管理全县工程建设场地抗震设防标准和重大建设工程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负责全县地震信息的收集和报送工作;受委托发布地震信息;组织防震减灾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
  (十一) 管理技术市场、审核技贸机构、规范协调技贸行为,组织技贸活动;指导科技中介机构、民营科技机构和科技社团的管理工作;负责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备案以及纠纷调处。
  (十二) 负责协调全县科学技术知识普及工作;负责制定全县科普工作规划,实行政策引导,进行督促检查;负责科技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普及工作。
  (十三) 指导和协调县政府各部门以及乡镇的科技管理工作。
  (十四) 负责抓好科技进步状况的调查研究工作,协助抓好科技资源的调查统计工作;对科技项目的实施提供评估和咨询服务;组织开展科技决策咨询活动,为县委、县政府和上级科技部门当好科技决策参谋。
  (十五) 做好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与加挂机构:办公室、科技计划成果股、科学技术普及股、技术市场管理股、新邵县知识产权局(加挂)、新邵县地震局(加挂)、县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二级机构)。
  (一)收入预算,2016年年初预算数3065849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065849元。 

  (二)支出预算,2016年年初预算数3065849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30000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065849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3065849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支出153204元,奖金12767元、绩效工资310500元、养老保险36769元、医疗保险18584元、工伤保险1532元、生育保险1072,社保缴费57957元。 

  (二)项目支出: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2330000元,主要用于单位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开放运行、设备维修维护等方面经费。  

  五、其他事项的说明:

  1、“三公”经费预算202344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1000元,降低10.3%。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八项”规定要求,实行预算控制制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数量、规模、接待标准等,根据《湖南省财政厅机关公务接待实施细则》,进一步加强招待费管理。

  2、政府采购情况 

  政府采购经费58400元,其中货物12650元,服务45750元,全部由财政性资金支出,严格落实政府采购审批程序。

附:科技局2016年度部门预算公开的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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