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第二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一)职能职责
1、组织指导全县政务公开、政务服务、12345政府服务热线、电子政务、网上审批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本部门内设5个股室:办公室、政工股、行政效能股、电子政务股、行政审批和改革制度股。2018年10月,单位共有编制14人,其中机关行政编制10名,事业编制4名。年末实有人数13人,退休1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19年本部门收入预算362.5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62.5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00 万元,主要是人员和项目增加。
(二)支出预算:2019年本部门支出预算362.5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2.1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4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8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04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00 万元,主要是人员和项目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362.5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2.11万元,占91.6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46万元,占4.82%;卫生健康支出2.89万元,占0.8 %;住房保障支出10.04万元,占2.76%。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9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190.7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9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171.8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包括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业务费、行政效能专项、全程代办工作经费、12345热线办工作经费、办公楼维修、设备维修、窗口工作人员绩效奖、并联审批经费、窗口工作人员生活补助等,其中: 人员支出90 万元,主要用于12345热线等临聘人员工资津贴和保险、窗口人员绩效和生活补助等方面;项目 支出 81.8 万元,主要用于办公楼维修、设备维修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19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19年本部门机关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24.64万元,比上年预增加9.24 万元,上升)60% ,主要是单位人员增加。
(二)“三公”经费预算:2019年本部门机关本级“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8年减少 1 万元,主要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压缩开支厉行节约。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19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拟召开0会议,人数0人,内容为无;培训费预算0万元,拟开展0培训,人数0人,内容为无;拟举办 0 等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经费预算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44.8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44.8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18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19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36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0.7万元,项目支出171.8万元。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