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项目支出预算表
10、政府采购预算表
11、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1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13、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申报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1-9表),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有关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文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性规范性文件并实施监督。
2、指导和推进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领域体制机制改革,推进全县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事业融合发展,编制实施全县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事业的发展战略、发展目标和中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
3、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活动,指导全县重点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和文物设施建设,组织全县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对外合作和市场推个,制定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4、按权限负责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领域的行政可,议和监工你,指监本行业的学会、协会等社团工作。
5、管理全县文学艺术事业,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重点扶植具有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参与组织重大文化艺术活动。
6、组织、指导全县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的公共服务,指导公共文旅产品的生产;指导社会文化事业和文化艺术普及工作,推进全县文化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7、指导、推进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8、负责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组织开展国家级、省级、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项目及其传承人的申报、评审工作。组织协调全县性文化遗产展示活动。
9、统筹规划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产业,组织实施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产业发展。
10、负责法律、法规和上级政府规定的安全生产职责,承办县安全生产委员会交办的有关安全生产工作,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新邵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内设办公室、旅游股、财务股、体育股、文物管理、政工股6个股室。五个二级单位:文化馆、美术馆、图书馆、文化执法大队、全民健身服务中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新邵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3年本部门收入预算1552.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504.5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48.4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320.56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减少。
(二)支出预算:2023年本部门支出预算1552.97万元,其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422.4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9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4.6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6.41万元,其他支出48.45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320.56万元,主要是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3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504.52万元,其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422.45万元,占94.5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98万元,占2.72%;卫生健康支出14.68万元,占0.98%;住房保障支出26.41万元,占1.75%。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3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518.56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3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985.96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985.96万元,主要用于用于“三馆一站”免费开放、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农村文化建设)补助资金、省文化和旅游项目资金、省文化和旅游专项资金、市县分成体彩公益金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3年本部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预算48.45万元,其中,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占100%。具体安排情况如下:主要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本部门机关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214.71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00.13万元,下降31.80%,主要是厉行节约。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3年本部门机关本级“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2年持平,主要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规范公务开支。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3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培训费预算5万元,拟开展知识培训,人数约20人,内容为乡镇文化站培训、还有旅游宣传知识培训;未计划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3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74.73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5.73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69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2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 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3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 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552.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8.56万元,项目支出1034.41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