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急管理局概况
(一)基本情况。
根据编委核定,应急管理局编制人数36人,实际人数33人(其中,在编在岗29人,机构改革转隶1人,抽调3人,劳务派遣1人),遗属补助人数8人。内设股室9个,分别是办公室(加挂规划财务股牌子)、应急指挥中心(加挂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股牌子)、救灾减灾和物资保障股、火灾防治管理股、防汛抗旱股、矿山和工贸行业安全监督管理股、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股、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和调查评估股和政策法规股。下设二级机构2个,执法大队和应急救援中心。
(二)主要职能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贯彻实施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程和标准,组织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组织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组织拟订相关政策和规划并监督实施。
3.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实施细则(办法),组织编制新邵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推进全县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县应对灾害指挥部相关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负责做好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相关衔接工作。
7.统筹全县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地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依权限做好驻县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相关工作,指导地方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8.负责全县消防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地方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9.指导协调全县森林和草地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10.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按权限管理、分配中央、省、市下达和县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承担县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直有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权限内工矿商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3.依法组织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4.开展应急管理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对外救援工作。
15.制定全县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6.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7.承担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日常工作,协调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的相关工作,组织执行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指示、命令。
18.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9.职能转变。县应急管理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全县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中国特色应急管理体制。一是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提高全县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知识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是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三)2019年度工作计划。
1.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的工作部署,以人民为中心,以安全发展为主线,贯彻落实《湖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推动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围绕一个中心工作(机构改革),落实三方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行业监管责任和乡镇属地管理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创新驱动,精准监管,系统治理,全面做好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努力实现安全生产“三降一杜绝”(即事故总量、死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下降,杜绝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目标,争创省市应急管理工作先进行列,为建设大美湖南之心提供良好的安全环境。
2.全面落实责任,一是以《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为指引,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二是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修订完善《新邵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规定》,依法依规界定综合监管和行业监管职责,明确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完善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体系,落实乡镇属地管理责任。三是按照“一必须、五到位”的要求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改自报”制度,构建企业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推动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提高本质安全水平,严格检查,严格执法,构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倒逼机制。
3.抓好基层基础工作,加强各乡镇应急管理机构建设,落实专职应急管理人员、装备。加强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风景区等功能区的安全监管,完善安全监管体制,落实专门的机构和人员。将安全知识纳入国民教育,推进安全生产“七进”活动(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普及安全知识和技能,建立完善中小学安全教育和高危行业职业安全教育体系,不断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充分运用各类平面和网络媒体,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立体式安全生产大宣传。组织开展好安全事故警示教育、“安全生产月”等集中宣传活动,着力培育安全文化,创新安全生产宣教平台。
4.强化行政执法力度,重点抓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执法流程规范,加大执法行政处罚力度,同时,将工贸企业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纳入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之中。出台本局行政处罚工作流程及程序规范,将所有行政检查、行政处罚工作依照年度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的要求录入湖南省行政执法系统,并力争在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专项排名中保持在全市前3名的行列。
5.加强信息化建设,加强应急指挥体系建设,构建一体化、可视化的风险分级安全监管体系和应急指挥体系。全面运行和完善“智慧安监”监管平台,将工矿商贸、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等各类高危企业和规模企业纳入“智慧安监”监管平台,加大对各类高危企业的监管力度,节约安全生产监管成本。全力整合森林防火、防汛抗旱等监管监控平台,构建新的应急指挥平台。
6.加强应急机制建设,加强应急队伍的思想、作风、能力建设,打造“学习型”监管队伍。采取业务学习、业务培训、业务比武、挂职锻炼、继续教育等方式,努力提高应急队伍专业化、规范化监管水平,全力提升应急队伍业务素质。加强森林消防应急救灾基地和救灾物资储备仓库建设,完善救援装备,构建全县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进一步完善区域化应急救援资源共享和应急联动机制、事故应急救援补偿机制。进一步优化简化应急预案、规范备案程序,大力开展实战化应急演练,提高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协调和现场救援实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二、部门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和内容(以下表格金额:万元)
(一)年度预算收支情况
1.年初预算收支
预算项目 |
预算金额 |
较上年增减变化 |
||
2019年 |
2018年 |
金额 |
比例 |
|
收入预算 |
425.15 |
342.81 |
82.34 |
24.02% |
其中:财政经费拨款 |
425.15 |
342.81 |
82.34 |
24.02% |
支出预算 |
425.15 |
342.81 |
82.34 |
24.02% |
其中:基本支出 |
324.15 |
241.81 |
82.34 |
34.05% |
其中:项目支出 |
101 |
101 |
0 |
0 |
根据预算批复,与上年比较,因工资普调、机构改革职能增加,经费增加预算82.34万元,包括:机构改革后,增加了救灾、防汛抗旱、森林防火等工作职责,日常工作开支增大。
2.财政预算整体支出使用范围、方向和内容
支出项目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合计 |
工资福利支出 |
217.27 |
|
217.27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71.15 |
101 |
172.15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35.73 |
|
35.73 |
|
|
|
|
合 计 |
324.15 |
101 |
425.15 |
(二)年度收支决算情况
1.年度收入决算
收入来源 |
预算金额 |
决算金额 |
差额 |
财政拨款收入 |
425.15 |
1353.44 |
928.29 |
|
|
|
|
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数比预算数增加928.29万元,主要原因是:①差额人员基本工资财政预算不足;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在职全额人员基本工资2%部分和绩效工资8%部分未纳入预算;③机构改革后,增加了救灾、防汛抗旱、森林防火等工作职责,日常工作开支增大;④增加了受灾群众生活补助专项资金。
2.年度预算支出决算及结余
预算支出类别 |
预算金额 |
决算金额 |
增减金额 |
基本支出 |
324.15 |
1120.53 |
796.38 |
项目支出 |
101 |
232.91 |
131.91 |
|
|
|
|
小计 |
425.15 |
1353.44 |
928.29 |
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预算数增加928.29万元,主要原因:①差额人员基本工资财政预算不足;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在职全额人员基本工资2%部分和绩效工资8%部分未纳入预算,而支出是按实上缴;③机构改革后,增加了救灾、防汛抗旱、森林防火等工作职责,日常工作开支增大;④增加了受灾群众生活补助专项资金。
三、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以下所有表格金额:万元)
预决算支出项目 |
预算金额 |
决算金额 |
节约/超支金额 |
工资福利支出 |
217.27 |
349.82 |
超支132.55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71.15 |
674.7 |
超支603.55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35.73 |
161.82 |
超支126.09 |
对企业补助 |
|
167 |
超支167 |
合计 |
324.15 |
1353.44 |
超支1029.29 |
2、基本支出中各费用明细支出管理
(1)工资福利支出
费用项目 |
预算金额 |
决算金额 |
节约/超支金额 |
节约/超支率 |
基本工资 |
87.19 |
136.28 |
49.09 |
56.3% |
津贴补贴 |
54 |
79.50 |
25.5 |
47.22% |
奖金 |
7.27 |
7.5 |
0.23 |
3% |
伙食补助费 |
0 |
11.43 |
11.43 |
|
绩效工资 |
0 |
5.16 |
5.16 |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
29.58 |
27.66 |
-1.92 |
-6.5% |
职业年金缴费 |
0 |
0 |
0 |
|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
11.58 |
0 |
-11.58 |
-100.00% |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
|
|
|
|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
2.84 |
1.85 |
-0.99 |
-34.86% |
住房公积金 |
17.81 |
1.7 |
-16.11 |
-90.45% |
医疗费 |
0 |
0 |
4.1 |
|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7 |
78.74 |
71.74 |
1024.86% |
合计 |
217.27 |
349.82 |
132.55 |
61% |
工资福利支出与财政实行按实结算,除人员退休异动原因,基本控制在预算内,支出决算与预算变化较大项目的主要原因是:①基本工资超支49.09万元,津贴补贴超支25.5万元,主要是差额人员基本工资财政预算不足;②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主要是在职全额人员基本工资2%部分和绩效工资8%部分未纳入预算,而支出是按实上缴;③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增加额71.74万元为森林消防大队人员支出。
(2)商品和服务支出
支出项目 |
预算金额 |
决算金额 |
增减额 |
增减率 |
办公费 |
5 |
12.45 |
7.45 |
149% |
印刷费 |
5 |
25.46 |
20.46 |
409.2% |
咨询费 |
|
2.4 |
2.4 |
|
水费 |
1 |
2.5 |
1.5 |
150% |
电费 |
5 |
6 |
1 |
20% |
邮电费 |
1 |
11.27 |
10.27 |
1027% |
取暖费 |
|
|
|
|
物业管理费 |
|
|
|
|
差旅费 |
15 |
33.74 |
18.74 |
124.93% |
因公出国(境)费用 |
|
|
|
|
维修(护)费 |
|
5.87 |
5.87 |
|
租赁费 |
|
62.3 |
62.3 |
|
会议费 |
1 |
0.23 |
-0.77 |
-77% |
培训费 |
2 |
0.23 |
-1.77 |
-88.5% |
公务接待费 |
5 |
7 |
2 |
40% |
专用材料费 |
|
|
|
|
被装购置费 |
|
|
|
|
专用燃料费 |
|
|
|
|
劳务费 |
|
3.5 |
3.5 |
|
委托业务费 |
0 |
2.6 |
2.6 |
|
工会经费 |
5 |
22.34 |
17.34 |
|
福利费 |
|
|
|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
|
|
|
其他交通费 |
14.19 |
21.77 |
7.58 |
53.42% |
税金及附加费用 |
|
|
0 |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11.96 |
389.2 |
377.24 |
3429.45% |
合计 |
71.15 |
608.88 |
537.73 |
755.77% |
2019年商品和服务支出决算数比预算数增加537.73万元,增幅755.77%,主要是智慧安监项目租赁经费和受灾群众生活补助、灾后重建专项资金。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支出项目 |
预算金额 |
决算金额 |
结余/超支金额 |
结余/超支率 |
离休费 |
|
|
|
|
退休费 |
33.28 |
0 |
结余33.28 |
结余100% |
退职(役)费 |
|
|
|
|
抚恤金 |
0 |
25.69 |
超支25.69 |
|
生活补助 |
2.44 |
6.43 |
超支3.99 |
超支163.52% |
救济费 |
|
|
|
|
医疗费补助 |
|
|
|
|
助学金 |
|
|
|
|
奖励金 |
0 |
0 |
|
|
个人农业生产补贴 |
|
|
|
|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 补助 |
0 |
129.7 |
超支129.7 |
|
合计 |
35.72 |
161.82 |
超支126.1 |
结余353.02%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三部分:①在企业养老保险站办理退休的退休人员生活补助财政预算;②遗属困难生活补助:③受灾群众生活补助资金。
(二)“三公经费”支出使用和管理
1、“三公经费”预算执行
费用项目 |
本年预算 |
本年决算 |
结余/超支 |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公务接待费 |
10 |
|
9.02 |
|
结余0.987 |
|
公车运行维护费 |
|
|
|
|
|
|
公务车购置费 |
|
|
|
|
|
|
因公出国费用 |
|
|
|
|
|
|
|
|
|
|
|
|
|
合计 |
10 |
|
9.02 |
|
结余0.98 |
|
2019年我局“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比预算数结余0.98万元,主要是我局按照中央、省和县委县政府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规范管理,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2、“三公经费”与上年度比较
费用项目 |
本年金额 |
上年金额 |
增减额 |
增减率% |
公务接待费 |
9.02 |
4.71 |
4.3 |
47.67% |
公车运行维护费 |
|
|
|
|
公务车辆购置费 |
|
|
|
|
因公出国(境)费用 |
|
|
|
|
|
|
|
|
|
合计 |
9.02 |
4.71 |
4.3 |
47.67% |
2019年“三公”经费决算比2018年增加4.3万元,增幅47.67%,主要是我局机构改革后,增加了救灾、防汛抗旱、森林防火等工作职责,公务接待开支增大,往后我们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规范管理,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三)专项支出管理
本单位2019年无专项资金
2019年,根据局年初工作计划和中心工作安排,围绕县委、县政府创省级“三无”县和文明卫生县城目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发展蓝图,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的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情况得到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得到提高,应急管理局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不断加大,生产生活条件进一步改善;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三公”经费支出进一步降低。
2019年应急管理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情况评价如下:
(一)经济性评价
2019年总收入1353.44万元,比上年增加42.95%;2019年总支出1353.44万元,比上年增加42.95%。
2019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1353.44万元,比上年增加406.7万元,增幅42.9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53.44万元,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总支出1353.44万元,比上年增加406.7万元,增幅42.9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53.44万元,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2019年,应急管理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预算数增加670.67万。
(二)行政效能评价。为规范我局财务管理制度,制订了《信访局2019年度财务管理方案》、《2019年绩效考核实施办法》、《考勤管理制度》、《出差下乡审批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采取对办公用品由办公室统一采购,对出差下乡、公务接待、租车等严格审批程序,严控非生产性开支,确保厉行节约落到实处,有效降低运行成本。
(三)部门整体绩效得分:99分
附件:评分表(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