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邵县卫生健康局2020年整体支出绩效评估
  • 来源:新邵县
  • 作者:qita
  • 更新时间: 2021-08-02 10:05
来源:新邵县 更新时间: 2021-08-02 10:05


为落实新财绩【2021】136号《新邵县财政局关于开展整体支出和专项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绩〔2020〕7号)《新邵县财政局关于编制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通知》(新财预〔2020〕53号)和《新邵县财政局关于编制2020年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的通知》(新财预〔2020〕54号)的相关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和专项支出实施绩效自我局组织了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和专项支出等全面综合评价,自评得分97分(详见附表),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新邵县卫健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民健康政策及国家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和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地方性法规、规章,拟订全县卫生健康政策、规划、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与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及时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

(四) 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依法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负责食源性疾病及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七)制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执行计划生育政策。

(九)指导全县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全科医生队伍建设。 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负责全县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十一)负责县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来宾、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指导全县保健工作。

(十二)指导县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三)负责法律、法规和上级政府规定的安全生产职责,承办县安全生产委员会交办的有关安全生产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县卫生健康局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新邵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发展和改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县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全县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2.与县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县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3.与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传染病总体防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县卫生健康局与检验检疫部门建立健全应对输入性传染病疫情和公共卫生事件合作机制、传染病疫情和公共卫生事件通报交流机制、输入性疫情通报和协作处理机制。

4. 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县卫生健康局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及时将相关信息通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县卫生健康局提出建议。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县卫生健康局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5、与县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和信息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查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综合协调机关政务;牵头负责综合性重大问题调研、重要文稿起草、政务公开、保密和信访维稳等工作;组织协调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组织协调县政府绩效考核工作;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新闻和信息发布;联系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组织党委中心组学习,负责意识形态工作。

(二)人事政工股

负责落实卫生健康人才发展政策;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工资福利、机构编制和队伍建设等工作;承担卫生健康系统全县性表彰和全市、全省、全国性表彰的组织与推荐工作;承担县级医卫科技特派员的选派与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各类人员因公出国(境)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组织局机关离退休人员开展学习活动和文体活动,组织开展关怀慰问活动;协助家属做好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丧葬和善后处理事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配合局机关离退休党支部抓好离退休人员党组织建设;督促民办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健全党的组织,负责县直民办医疗卫生机构党组织的审批和管理,抓好县直民办医院党建工作。

(三)规划发展与信息化股(加挂体制改革办公室牌子)

拟订全县卫生健康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承担大型医用装备的配置管理工作;拟订卫生健康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承担县属卫生健康项目及其重点建设项目的管理;承担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承担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和统计工作,参与全县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组织实施农村改厕和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研究提出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督促落实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承担组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组织协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

(四)财务股

承担全县卫生健康专项资金管理工作:承担机关和预算管理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执行药品和医疗器械采购相关规范,组织落实政府采购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对所属单位计划、财务、基建、国有资产等进行监督管理;提出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建议。

(五)法规股

督促卫生健康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与落实;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行政审批、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工作,查处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完善综合监督体系,指导规范执法行为;组织拟订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交流。

(六)疾病预防控制股(加挂卫生应急办公室牌子)

拟订全县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防止和控制疾病发生和疫情蔓延;拟订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的监测评估、指导协调及学校常见病防控等相关工作;及时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承担县人民政府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承担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组织编制专项预案,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指导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及时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监督检查权限内用人单位贯彻执行有关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组织查处权限内职业病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

(七)医政医管股(加挂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股牌子)

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以及行风建设、安全生产等行业管理政策规范、标准;承担推进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拟订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并督促实施;组织实施医务人员执业标准和服务规范,拟订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指导医院药事、临床实验室管理等工作,参与药品、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管理工作;执行医疗机构评审评价办法,组织指导医疗机构评审评价;拟订全县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工作;组织开展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全县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培训工作;负责县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来宾、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指导全县保健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监管全县国家基本药物的采购、 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的落实;监管医疗机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交易活动。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省级和市级妇幼健康服务项目。

(八)中医药管理股

拟订全县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和执行中医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技术、医疗质量的政策、规范、标准;负责对中医和中西医结合的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护理及临床用药等监督和业务指导;管理中医医疗机构和中医医药人员; 负责中医药的传承、创新和中医药现代化;负责中医药科教、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以及中医药文化建设;负责全县中医医疗机构重点和特色中医专科(病)项目管理;指导农村中医药工作。

(九)基层卫生健康股

拟订全县基层卫生健康政策、规划、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全县乡村医生的相关管理工作;指导农村和社区基本公共卫生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组织开展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

(十)老龄健康股

协调落实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协调和推动有关都门加强老年人社会保障工作,指导老年人维权保障工作: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十一)妇幼健康股

拟订全县妇幼卫生健康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妇分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指导管理妇的卫生,出生峡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省级和市级妇幼健康服务项目。

(十二)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

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生育政策并组织实施;提出全县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的政策建议,指导乡镇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及特殊家庭扶助制度并组织实施。

根据编办核定,我局内设股室12个,在职职工45人,退休人员 38人,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三】2020年度工作计划

1、抓疫情防控工作,完善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方案,构建常态化疫情防控体系,持续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安全。

2、狠抓“三个核心”工作,着力提升医疗服务水平,严守医疗质量安全底线。是严格落实医疗质量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加强医院监管巡查。是加强医生护士执业管理,深入推进优质护理服务,落实新一轮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是狠抓行风建设。积极开展医德医风先进典型表彰活动,完善医德医风社会评价和同行评价标准。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促进卫健系统队伍宗旨意识有新的增强,推动群众反映强烈的行风问题得到有效整治。

3、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推动“三医联动”有序开展;是持续推进医改政策深入发展;是抓好四项医改重点监测指标的落实。

4、继续做好健康扶贫工作,不折不扣地执行“三提高、两补贴、一兜底、一减免”政策,落实好“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服务”机制,严格控制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5、继续加大基层卫生能力建设,加大基层卫生人才培养和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力度,培养高质量的医疗服务队伍。

6、做好人口监测,奖扶特扶工作,提前安排新增奖扶人员摸底工作。按要求落实新增奖扶人员的审批和资金发放工作。2021年准备提早摸底,尽快完成新增奖扶人员的审核,及时按要求发放相关资金。

7、做好意识形态工作,进一步落实好联系会议、分析研判、报告、情况通报等制度,及时研究处置意识形态领域的问题,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配合县委构建党委集中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部门组织协调、各部门履职尽责的格局。

部门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和内容

(一)年度预算收支情况(万元)

1.年初预算收支

预算项目

预算金额

较上年增减变化

2019

2020

金额

比例

收入预算

5149.3204

5066.4216

减少82.8988

减少1.6%

其中:财政经费拨款

5149.3204

5066.4216

减少82.8988

减少1.6%

支出预算

5149.3204

5066.4216

减少82.8988

减少1.6%

其中:基本支出

2881.1404

555.6116

减少2325.5288

减少80.71%

其中:项目支出

2268.18

4510.81

增加2242.63

增加98.87%

根据预算批复,2020年较上年度收入支出减少1.6%的原因为:上级指示,压缩开支。

2020年基本支出较上年度减少2325.5288万,减少80.71%。原因为:2019年乡镇卫生院待遇2100万放在基本支出中,而2020年乡镇卫生院待遇2000万做在项目支出中2020年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2242.63万元,增加98.87%。原因为:首先2019年乡镇卫生院待遇2100万放在基本支出中,而2020年乡镇卫生院待遇2000万做在项目支出中,其次基本公共卫生按县常住人口增加5元/人,县级配套增加150.28万。然后2020年民政局的老年人工作划到我局,增加预算社会福利(老年福利)85万。

2、财政预算整体支出使用范围、方向和内容

支出项目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计

工资福利支出

480.9208

480.9208

商品和服务支出

73.3

3819.15

3892.45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3908

661.66

663.0508

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

30

30

合 计

555.6116

4510.81

5066.4216

(二)年度收支决算情况

1.年度收入决算

收入来源

预算金额

决算金额

差额

财政拨款收入

5066.4216

3836.20万

1230.2216万

2020年收入决算比预算少1230.2216是因为:1、今年度有些资金已支付,但是财政未审核,暂未入帐。

2.年度预算支出决算及结余

预算支出类别

预算金额

决算金额

增减金额

基本支出

555.6116

996.455万

增加440.8434万

项目支出

4510.81

2839.75万

减少1671.06万

小计

5066.4216

3836.205

减少1230.2166万

基本支出减少原因:

1、因为2020年预算在2019年年末已做好,而2020年的新进人员保险及工资没有预算进来。

2、原来预算做在项目中的一些经费,实际为局机关的工作经费,所以年底做账做在基本支出中。

项目支出善减少原因:

1、年初预算中的项目经费,实际为局机关的工作经费,年底做账做在基本支出中。

2、乡镇卫生院的待遇等一些拨款,财政未做支付,所以帐中未体现出来。

三、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管理

1、基本支出总额使用和管理

 预决算支出项目

预算金额

决算金额

节约/超支金额

工资福利支出

480.9208万

652.382

超171.4612万

商品和服务支出

73.3万

311.10万

超237.8万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3908万

14.24万

超12.8492万

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

18.72万

18.72万

合计

555.61

996.442

430.145万

2、基本支出中各费用明细支出管理

1)工资福利支出

费用项目

预算金额

决算金额

节约/超支金额

节约/超支率

基本工资

182.09

192

超9.91万

5%

津贴补贴

187.03

104.5323

节约82.4977

节约44%

奖金

15.17

15.3

节约0.13万

节约0.8%

伙食补助费

15.2

15.2万

绩效工资

177.79

177.79万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45.35

46.25

0.9

1.98%

职业年金缴费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11.21

28.52

17.31

154%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4.25

58

53.75

住房公积金

35.82

0

节约35.82

医疗费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15.24

15.24

合计

480.92

652.83

171.91万

35.7%

2020年基本工资、养老保险预算数小于决算数原因为:2020年预算在2019年年末已做好,而2020年的新进人员保险及工资没有预算进来。2020年绩效工资为单位自己的业务项目经费中开支,不在基本支出预算中。所以预算中没有数,而年底决算有数。

2)商品和服务支出

支出项目

预算金额

决算金额

增减额

增减率

办公费

45.92

45.92

印刷费

8.88

8.88

咨询费

手续费

0.3

0.14

节约0.16

电费

4.94

4.94

邮电费

2.97

2.97

取暖费

物业管理费

差旅费

66.82

66.82

因公出国(境)费用

维修(护)费

29.7

29.7

租赁费

会议费

1

0.65

节约0.35

培训费

公务接待费

7

6.5

节约0.5

专用材料费

被装购置费

专用燃料费

劳务费

0.6

0.6

委托业务费

工会经费

65

63.13

节约1.87

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其他交通费

52.89

52.89

税金及附加费用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7.95

27.95

合计

73.3

311.10

超237.8万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决算大于预算数原因为:

年初预算中的项目经费,实际为局机关的工作经费,年底做账做在基本支出中。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支出项目

预算金额

决算金额

结余/超支金额

结余/超支率

离休费

退休费

11.83

11.83

退职(役)费

抚恤金

生活补助

1.3908

1.67

0.2792

救济费

0.55

0.55

医疗费补助

助学金

奖励金

个人农业生产补贴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0.19

0.19

合计

1.3098

14.24

超14.24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数为1.3098万元,决算数为93.24万元,超出预算91.9302万元。原因为年初做预算时关怀关爱资金做在项目支出中的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年底按上级要求做账做在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中。

(二)、“三公经费”支出使用和管理

1、“三公经费”预算执行

费用项目

本年预算

本年决算

结余/超支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公务接待费

35

6.5

减少28.5万

公车运行维护费

0

0

0

公务车购置费

0

0

0

因公出国费用

0

0

0

合计

35

6.5

减少28.5万

2、“三公经费”与上年度比较

费用项目

本年金额

上年金额

增减额

增减率%

公务接待费

6.5

7.4949万

减少0.99万

减少13.27%

公车运行维护费

0

0

0

0

公务车辆购置费

0

0

0

0

因公出国(境)费用

0

0

0

0

合计

6.5

7.4949万

减少0.99万

减少13.27%

三公经费减少原因:卫生健康局2020制定了一系列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节约措施,减少了招待用餐,三公经费有了小幅度下降,得到了局机关全体职工的一致好评.

(三)专项支出管理

1、公共卫生:

首先,公共卫生的收入情况如下:  

新邵2020年常住人口按省标准787193人计算,公共卫生资金74元/人,应到位资金5825.22万元。2020度公共卫生专项经费实际到位5825.28万元。明细情况如下表:

公共卫生专项资金实际到位明细表

序号

资金用途名称

到位日期

金额(万元)

1

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湘财预【2018】207号)

2020.2.5

4541.00

2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第二批补助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20】11号)

2020.2.5

735.56

3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央和省级财政第二批补助资金的通知(提取资金用于省级项目21.5万)(湘财预【2019】205号)

2020.11.16

177.9

4

年初县财政安排配套资金(基本公共卫生326.73万,重大公共卫生28.34万,县级配套5元新增疫情防控的配套部分15.75万)

2019-12-26

370.82

合  计

5825.28

其次、公共卫生支出情况:

A、基本公共卫生:2020年基本公共卫生配套资金按常住人口65元/人,全县常住人口共787193人,配套资金5116.79万元,根据湖南省湖南省财政厅文件湘财预【2020】11号文件精神:2020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中新增的5元,全部落实到乡村和城市社区,主要用于疫情防控工作。2020年底其中按40%拨付到村级公共卫生资金2046.7万元。

B、重大公共卫生支出:2020拨出重大公共卫生按上级要求按常住人口配套9元/人,全县常住人口共787193人配套资金708.49万元。

2、基本药物:

、项目管理情况

按照中央、省市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相关文件规定,成立了基本药物采购领导小组,并结合新邵县实际情况制定了基本药物采购制度和管理规定。在采购程序上,各卫生院购药计划报县卫健局医政医管股,审批通过后,各卫生院再在采购平台上进行集中采购。为了保障基药制度的顺利实施,我局重点抓了以下工作。一是加强对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合理使用基本药物的宣传培训工作,组织开展了基层医务人员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基本药物处方集的培训工作,确保了基层医务人员临床首选、合理使用基本药物;二是加强督导。2020年组织相关人员到卫生院专项督查2次,及时发现和改进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三是严格落实上级有关补偿政策,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取消药品加成。2020年我县各卫生院统一在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上采购并严格执行药品零差率销售。

(二)专项资金收支情况

1)新邵2020年度基本药物制度改革专项经费实际到位1571.4万元,其中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1146.4万元,县级配套425.00万元。明细情况如下表:

基本药物制度改革专项资金实际到位明细表

序号

资金用途名称

到位日期

金额(万元)

1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湘财预【2019】314号)

2020.2.24

186

2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湘财预【2019】313号)

2020.9.24

430

3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基层卫生院294.4万,村级基本药物189万,考核奖励47万)(湘财预【2020】205号)

2020.11.16

530.4

4

年初县财政安排配套资金

2020-8-2

425

合  计

1571.4

2)2020年度基本药物制度改革专项经费支出1571.4万元,其中拨付乡镇卫生院补助资金1149.4万元,拨付基本药物奖励资金48万元(其中1万元为局机关村级基本药物工作经费),拨付村卫生室补助资金375万元。

3、 2020年计划生育服务:

1)、项目完成情况

两扶完成情况

2020年,我县严格按省市有关规定执行,公开了咨询电话,接受群众电话咨询5200佘次,经过初选、复核、公示,并经“社会监督、部门监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新闻媒体监督”后,县卫生健康局等行政部门最终确认奖扶对象4945名、特别扶助对象259名(独生子女死亡165人,独生子女伤残94人),手术并发症231(二级1人 370元/月/人,二级计4440元。三级230人,270元/月/人3240元/人/年,三级合745200元,手术并发症共计749640元。奖励对象个案上报率、建档率、扶助对象准确率均达100%。

独生子女保健项目完成情况

2019年,我县严格按省市有关规定执行,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377人。

2)、项目资金到位、使用情况

奖扶、特扶资金到位情况

序号

资金用途名称

到位日期

金额(万元)

1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计划生育服务中央省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农村奖励扶助资金351.01万,特别扶助资金164.44万)湘财预【2019】318号

2020.2.24

515.45

2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计划生育扶助保障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20】184号)

2020.10.9

148.26万

3

年初县财政安排配套资金

2020-8-2

85.1万

4

预算调整安排

2020-12-25

28.154万

合  计

776.964万

2020年,我们共收到最终确认奖扶对象4981(包含补发的人数),960元/人,共计4781760元;特别扶助对象259名(独生子女死亡165人,独生子女伤残94人),独生子女死亡800元/人/月,165*800*12=1584000元,独生子女伤残580元/人/月,94*580*12=654240元,特别扶助对象共发放金额2238240元;发放手术并发症231(二级1人 370元/月/人,二级计4440元。三级230人,270元/月/人3240元/人/年,(230*3240=745200元;手术并发症共计749640元。两扶共发放7769640元。2020年中央、省配套奖励扶助、特别扶助资金663.71万元,县级配套奖励扶助、特别扶助资金113.254万元。

独生子女保健费资金到位情况

湘财社指【2020】26号,关于下达2020年省补助独生子女保健项目等经费的通知:独生子女保健经费2.74万元,2020年共发放377人,240元/人/年,共发放90480元,其中上级配套2.74万元,县级财政预算安排63080元。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根据年度重点和日常工作安排新邵县卫生健康局履行职责职能,严格按财经法规及制度使用、管理资金,成效明显,前面通过对部门整体支出情况的概述和实际支出情况的分析,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情况评价如下:

(一)经济性评价:

1、2020年财政财务收支情况:

2020年全年收入合计3836.205万元。支出合计:3836.205万元,其中:财政基本支出996.442万元:基本支出中的工资福利支出652.382万元,商品服务支出311.1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4.24万元,资本性支出18.72万元。拨出经费2839.763万元.

2、“三公”经费开支情况:

公务接待费:2019年公务接待费7.4949万元,2020年公务接待费6.5万元,比上年减少0.99万万元,下降13.27%。卫生健康局2020制定了一系列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节约措施,减少了招待用餐,三公经费有了小幅度下降,得到了局机关全体职工的一致好评.

3、无因公出国出境费用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二)行政效能评价

1)高度重视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成立了罗春宜局长为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股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预算支出绩效评价领导小组,明确各职能股室的评价责任,进一步强化各股室对财政预算支出管理意识。

2)加强对国家、省级财政预算资金管理方面制度的学习培训,不断提高各职能股室的业务工作能力。及时组织局机关人员学习了本年度区里出台的培训费、会议费、差旅费、国内公务接待等相关管理办法。

3)严格制度执行,特别是“三公”经费的预算控制。严格招待费用审批程序,“三公”经费较好地控制在预算范围之内。

(三)项目产出及实现的社会效益

新邵县卫生健康局履行职责职能,严格按财经法规及制度使用、管理资金,成效明显,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工作成绩:2019年新邵县财政局委托邵阳市人和人会计事务所对我县基本药物进行项目考核评估,人和人会计事务所经过专业的考核,最后评定我县基本药物工作为“优”。详见(人和人审字2019)第S191

(四)可持续性分析

资金使用效益高。表现在:一是保障了职工工资,津补贴和追加工资的及时足额发放,没有出现拖欠职工工资,离退休费用等现象;二是保障了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资金支付正常;三是财政供养人员控制较好;四是资金使用无虚列支出及随意使用现象,无大额现金支付现象。

(五)社会公众满意度

资金使用社会效益好。一是保障了我局工作的顺利进行。二是保障了奖扶人员和特扶人员等民生资金的正常发放。三是保障了“精准扶贫”及“一托三”扶贫经费开支;四是完成了委、县政府交办的一系列工作事务

(六)部门整体绩效得分

卫生健康局2020制定了一系列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节约措施,减少了招待用餐,三公经费有了下降,得到了局机关全体职工的一致好评。现自我评价97分。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因为省市、县主要工作安排,我们在2020年度用于各种会议的资料及扶贫村的办公用品开支,创卫工作导致办公用品经费开支比较多,再加上年初预算人员数为实际在编职工人数为45人,我单位实际在职人员数有56人,所以办公用品开支超出财政规定的范围。专项资金预算方面,年底总有需要增加调整预算,有时是因为上面政策的原因,也有的因为未及时预算在内,希望在下年度改正,做到更好。

六、改进意见建议

(一)后续工作计划

1、在今后的工作一方面要严格预算编制,做到细化精确,争取一些费用纳入财政预算中

2、要严格落实专项经费使用管理规定,做到专款专用;同时应及时与财政部门衔接,调减专项资金的预算安排,调增人员基本支出的预算安排。

(二)主要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1、要严格按照《公务员法》的规定,确保财政供养人员及时到位,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实行。

2、在经费开支上严格按照八项规定执行。

附件新邵县卫生和健康局2020年整体支出绩效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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