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新邵县大同文化印象园地块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二、联系地址:新邵县酿溪镇沿江8号 邮编:422900
三、联系电话:0739--3661403
四、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五、项目名称
新邵县大同文化印象园地块一建设项目
六、建设地点
新邵县坪上镇百一村
七、建设单位
湖南好普大同福地置业有限公司
八、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华中矿业有限公司
九、项目概况
湖南好普大同福地置业有限公司拟投资36000万元于新邵县坪上镇百一村修建新邵县大同文化印象园,项目由两个地块组成,分为地块一和地块二,总用地面积为142680.67m2,总建筑面积为174038.23 m2,本次环评为新邵县大同文化印象园地块一建设项目,项目占地80000.11 m2,,建筑面积109885.83m2,建设内容主要为:1栋6层游客接待中心、1栋3层民俗文化展览馆、16栋3层民俗街铺、2栋2层民俗街铺、1栋4层表演中心、地面停车场、食堂、配套道路、绿化、管网设施及相应的配套服务设施等。
十、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1、废气:施工场地设置围挡、防尘网、定期洒水;施工过程采用商品混凝土,不设置混凝土拌合站;应采用密闭方式清运,不得高空抛洒。
2、废水:施工场地修建旱厕、隔油池、沉淀池。施工人员粪便污水进入旱厕(定期清掏做农家肥),施工人员其他生活污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用作临时料场和施工场地洒水抑尘用,不外排。
3、噪声:使用低噪声设备等,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在22:00—6:00进行产生高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车辆通行禁止鸣笛,不得出现噪声扰民现象。
4、固废:建筑垃圾和土地平整过程产生的弃土即挖即运至拟建地内低洼地做填方;工地内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由环卫部门处理。
(二)运营期:
1、废气:食堂厨房设置油烟净化装置处理油烟,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达标后由专用排烟管道引至游客接待中心楼顶排放;合理安排停车位。
2、废水: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项目近期食堂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和其他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处理之后排入蓄水池,全部用于生态园林绿化浇灌和周边农田作农肥。项目远期待邵阳高铁新城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的管网完工后,项目食堂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和其他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经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汇入峰水河。
3、固废:合理规划生活垃圾桶位置和数量,对生活垃
圾分类收集,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其他由环卫部门统一及时收集外运垃圾填埋场,做到日产日清。
4、按规划要求落实好区域内的绿化美化建设,力争
建设一流的环境。
5、项目装修必须推广和使用环保型装修材料,要求室
内环境空气必须符合GB/T18883—2002标准。
十一、公众参与情况
建项目附近被调查者对拟建新邵县大同文化印象园地块一建设项目有一定程度的了解,项目建设能促进当地经济发展,被调查对象都支持项目建设,没有反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