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林等同志享受正科实职待遇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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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时间: 2011-07-23 0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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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李林等同志享受正科实职待遇的通知

各镇(乡)党委,县委各部委,县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党组(党委):
根据邵市发[2008]17号文件精神,经县委研究同意:
李林、梁甲晨、李明、张钰辉、曾太平、吴学田、石东明、欧阳文杰等同志享受正科实职待遇。

中共新邵县委
2008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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