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林等同志享受正科实职待遇的通知 各镇(乡)党委,县委各部委,县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党组(党委): 根据邵市发[2008]17号文件精神,经县委研究同意: 李林、梁甲晨、李明、张钰辉、曾太平、吴学田、石东明、欧阳文杰等同志享受正科实职待遇。
中共新邵县委 2008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