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基金应付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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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时间: 2015-09-14 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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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七、一至四级工伤人员伤残津贴。
  八、终止或者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九、因工伤死亡职工的遗属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伤补助金。
  十、工伤认定调查和劳动能力鉴定费用。
  十一、工伤预防宣传和培训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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