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事项:个人重复缴纳退款
办理退款时需携带的资料:
1、退款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原件与复印件一致)
2、代办人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原件与复印件一致)
3、重复缴纳的原件凭证证明
4、退款人本人工商银行卡复印件或代办人工商银行卡复印件。
5、代办人与退款人的关系证明。
6、缴纳养老保险费原件依据
办事流程:
1、申请。申请人办理个人退款业务的书面申请,书面申请需分管领导曾缘胤同志审核签字。
2、受理。苏振宇同志审核相关资料,初审无误,办理退款业务。并打印《个人补退单》。
3、审核。邓浩同志审查《个人补退单》并签字,并保存资料(退款人身份证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重复缴纳的原件证明复印件、退款本人工商银行卡复印件、缴纳养老保险费依据复印件,送曾缘胤同志审核和财务股的资料除外)。
4、审批。曾缘胤同志审批稽核股传送的退款资料,审核无误并签字,并传送财务股
5、支付。廖有友同志审核,审核无误并签字同意付款,财务人员按单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