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转移
  • 来源:新邵县
  • 作者:新邵县
  • 更新时间: 2015-09-11 11:12
来源:新邵县 更新时间: 2015-09-11 11:12

  养老保险转移分为: 省内转入、省内转出、省外转入、省外转出。
  办理事项和办理地点: 个人办理养老保险转移(1楼大厅3号窗口李琼龙负责)。
  一、省内转入
  需审查的有关资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2、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的《介绍信》;
  办事流程:
  1、参保人员提供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具有新邵县户籍的参保人员都可以接收,是农村户口转入的一定要在电脑做好农村户口的标记,是城镇做好城镇的标记)
  2、江依涛同志对其提供的身份证核查无误后为参保人员提供《参保人员转移接收函》;
  3、待参保人员持对方社会机构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单或《介绍信》,李琼龙同志按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单或《介绍信》编号录入。省内转入的只能以《介绍信》为录入准则,机关保险站转入的可以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转移情况表》录入;
  4、邓浩同志对录入的转移信息进行审核,并保存资料(资料为: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单或《介绍信》),将全部资料装订成册归档。
  5、待审核完成,李琼龙同志为参保人员打印出《个人账户查询单》并负责手工计算转入的金额和月数的累计数是否与转移单相符,与录入电脑的信息是否相符,核对无误,加盖公章,将查询单交给参保对象。
  二、省外转入
  需审查的有关资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2、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3、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的《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转移情况表》;
  办事流程:
  1、参保人员提供身份证(具有新邵县户籍的参保人员都可以接收,是农村户口转入的一定要在电脑系统中做好农村户口的标记,是城镇做好城镇的标记)和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2、江依涛对相关资料予以审核。符合转入条件的,要求参保人员填好有关表格,并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向参保人员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寄出。待收到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寄出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且转入基金到账后,核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及转入基金金额;若转入信息无误和转移基金到账后,录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到我站养老保险电脑系统中。
  3、邓浩同志凭有关资料进行审核,并保存资料(资料为: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将全部资料装订成册归档。
  4、待审核完成,江依涛同志为参保人员打印出《个人账户查询单》并负责手工计算转入的金额和月数的累计数是否与转移单及录入电脑信息相符,核对无误,加盖公章,将查询单交参保对象。
  三、省内转出
  需审查的有关资料:
  1、参保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与复印件一致);
  2、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的《参保人员转移接受函》;
  办事流程:
  1、参保人员提供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和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的《参保人员转移接受函》;
  2、江依涛同志对其提供的身份证和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的《参保人员转移接受函》核查无误后为参保人员办理转出手续。
  3、邓浩同志凭有关资料进行审核后,由李琼龙同志打印出养老保险转移单或《介绍信》,邓浩对有关资料进行保存(资料为: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的《参保人员转移接受函》、《介绍信》)。将全部资料装订成册归档。
  4、邓浩同志审核完成,江依涛同志打印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单或《介绍信》后,江依涛同志要核对转出的金额和月数与《介绍信》的数据是否正确,核对无误,加盖公章。交参保人员,并告诉参保人员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单或《介绍信》交到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
  四、省外转出
  需审查的有关资料:
  1、参保人本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原件与复印件一致)。
  2、《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跨省)
  办事流程:
  1、江依涛同志审查参保人员的身份证等有关资料,确认无误,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参保人员到新就业地提出转入申请;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同意转入并开具转入联系函。
  2、待江依涛同志接到新参保地社保机构寄出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跨省),办理养老保险转出手续。
  3、邓浩同志进行审核,审核完成,打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并保存资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参保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4、江依涛负责《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的核对工作,确认无误,加盖公章并邮寄至新参保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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