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我县召开教育基金会募捐资金座谈会,募捐目的是募集教育资金,服务新邵教育,服务新邵教师,服务新邵学生,同时通过募捐活动宣传新邵教育,倡导尊师重教。副县长金燕,县教育基金会理事长刘爱民,各系统、各单位、各乡镇的主要负责人出席会议。
“湖南省新邵县教育基金会”于2010年10月年正式设立,以“奖教奖学,扶贫帮困”为宗旨,按照财政投入、部门争取、社会捐助等多渠道筹措资金的方式,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自愿捐赠的资金和物资实行专项管理和使用,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救助特困教师,奖励优秀教师和优秀学生,为社会搭建奉献爱心捐资助学的平台。近年来,该基金会开展了一系列救助和捐赠活动,为促进新邵教育事业添砖加瓦。2016年,该基金会共募捐募捐159.57万元,至今年10月份,已使用102.4万元。募捐资金分别用于救助贫困教师71名,奖励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和先进工作者420人,组织31名边缘山区的优秀教师到外地考察学习,资助品学兼优的贫困学生346名,育才行动奖励和资助品学兼优的贫困大学生19名,慰问支教教师37人等。
会议宣读了中共新邵县委办公室、新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新邵县教育基金会募捐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确定了2017年教育募捐活动中的目的、原则、项目、方式以及资金使用管理和用途,号召全县广大干部职工踊跃捐款,为新邵教育事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金艳在会上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县教育基金的工作,增强教育基金募捐责任意识。各系统、各单位、各乡镇严格按照《新邵县教育基金会募捐活动实施方案》标准,按时足额完成;基金会要广泛宣传,争取利用一切可以借助的平台和机会,主动宣传,积极推介,扩大影响,拓宽筹资教育基金渠道和范围,动员和组织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和支持募捐活动;教育基金会资金要严格管理,要切实管好用好基金,使之发挥最大的效益。要确保教育基金使用规范高效,严格按相关法律法规和《新邵县教育基金会章程》等公开透明开展资金募捐、组织奖助活动,对资金使用情况也要公示公开,自觉接受监督、检查和审计,提高社会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