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2018年招生工作,11条禁令不容碰触
  • 来源:
  • 作者:钟卫军 隆雪松
  • 更新时间: 2018-05-02 08:11
来源: 更新时间: 2018-05-02 08:11

4月28日,我县中小学生招生工作会在县教育局多媒体会议室召开。副县长金艳、县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李碧泉,副局长李维勇,县纪委委员、县纪委监察委员会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组长肖颖,教育局正科级干部黄宏光等出席会议,局机关股室长及以上干部,县直各教育单位校长、副校长,各乡镇中心校书记、辅导员,各中学校长,民办学校校长参加会议。会议由李维勇主持。

  会议强调,要提高站位。招生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关联性强,在开展这项工作中必须提高思想认识,提高站位;要强化责任。一要强化宣传责任,各单位要全面、广泛宣传,让学生、家长了解招生政策;要做好各学校特色、特点、特长及未来良好发展趋势的宣传;对考生要加强诚信考试的宣传教育,培养诚信做人的良好品质。二要强化组考责任,加强试卷保密工作,确保试卷不泄密。三要强化送考责任,各中心校、送考学校要加强交通、饮食、治安等安全工作,确保送考安全。四要强化招生录取责任,确保坚持按学生成绩、志愿及招生计划录取;严明招生纪律。高中阶段招生要严禁单独入校宣传(新邵职中、新邵锦程职业学校除外)、严禁有偿招生、严禁招收择校生、严禁超计划擅自降低分数招生、严禁招收县内其他学校的正取生、严禁外县学校擅自入校宣传招生、严禁班主任买卖学生。义务教育阶段招生要严禁招收年龄未满六周岁的儿童入读小学一年级、严禁跨乡镇跨区域招生、严禁超标准班额招生、严禁择生编班;要严格追责。凡违反以上高中阶段及义务教育阶段招生11条禁令的一律追责;凡违反严禁有偿招生、招收择校生、超计划擅自降低分数招生、班主任买卖学生、超标准班额招生、择生编班等重点禁令的一律从重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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