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市县财政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工作的通知》(湘财绩函[2018]1号)、《新邵县财政局关于编制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通知》(新财预[2017]12号)和《新邵县财政局关于开展部门整体支出和专项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新财预[2018]211号)等文件的要求,现就我单位2017年部门整体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自我评价。现将绩效自评结果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新邵县城乡规划局为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我局内设办公室、县城规划股、镇乡规划股、法规监察股,下设自收自支的二级机构新邵县城市规划设计室。
(二)主要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城乡规划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管理规定。 2、组织县城总体规划和县域城镇体系规划的编制、报批和实施管理工作;审批由县政府授权的一般地段和一定规模的详细规划;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负责与城乡规划有关的建设项目的选址,参与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及初步设计审查,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4、负责规划区内建设工程的定位、放线、验线工作,管理和维护各类测量标志;负责建筑工程和初步设计方案审查和竣工后的规划验收,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村乡规划许可证》。 5、负责建设项目的批后监管,加强对规划区内各种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活动的查处,确保城乡规划的实施。 6、负责指导全县各镇乡的规划管理工作。 7、参与国土规划、区域规划、江河流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 8、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1、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2、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功能,做到专款专用,按要求完成专项工作,实现专项资金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一)年度预算收支情况
1、年初预算收支(单位:万元)
预算项目 | 预算金额 | 较上年增减变化 | ||
2017年 | 2016年 | 金额 | 比例(%) | |
收入预算 | 186.25 | 240.32 | -54.07 | -22.5 |
其中:财政经费拨款 | 186.25 | 240.32 | -54.07 | -22.5 |
支出预算 | 186.25 | 240.32 | -54.07 | -22.5 |
其中:基本支出 | 125.25 | 184.32 | -59.07 | -32.05 |
其中:项目支出 | 61 | 56 | 5 | 8.93 |
根据年初预算批复,收入预算金额为186.25万元,其中财政经费拨款186.25万元。支出预算金额186.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5.25万元,项目支出61万元。 与上年比较,本年预算总额增减少22.5%。
根据年度后续下达的预算追加指标批复,2017年度财政追加预算669.14万元,追加预算按追加用途专款专用。
3、年度可用预算指标单位:万元
预算项目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合计 |
本年预算 | 125.25 | 61 | 186.25 |
本年调整 | 330.52 | 338.62 | 669.14 |
本年可用指标 | 455.77 | 399.62 | 855.39 |
占比 |
根据本年调整预算,本年总预算可用指标855.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5.77万元,占53.28%;项目支出399.62万元,占46.72%。
单位:万元
支出项目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合计 |
工资福利支出 | 285.94 | 285.95 |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168.18 | 399.62 | 562.83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1.65 | 1.65 | |
合 计 | 455.77 | 399.62 | 855.39 |
收入来源 | 预算金额A | 决算金额B | 差额B-A |
财政拨款收入 | 186.25 | 855.39 | 669.14 |
预算支出类别 | 预算金额A | 决算金额B | 增减金额B-A |
基本支出 | 125.25 | 455.47 | 330.22 |
项目支出 | 61 | 399.62 | 338.62 |
小计 | 186.25 | 855.09 | 668.84 |
预决算支出项目 | 预算金额A | 决算金额B | 增减额B-A |
工资福利支出 | 99.87 | 285.95 | 186.08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2.65 | 163.21 | 160.56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22.74 | 1.65 | -21.09 |
其他资本性支出 | 4.68 | 4.68 | |
合计 | 125.25 | 455.47 | 330.22 |
本年基本支出总额超支330.2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超支186.0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超支160.5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节约21.09万元
,为与决算报表口径一致主,其他资本性支出在此纳入基本支出统计范围。
2、基本支出中各费用明细支出管理
(1)工资福利支出(单位:万元)
费用项目 | 预算金额A | 决算金额B | 增减额B-A |
基本工资 | 63.44 | 111.23 | 47.79 |
津贴补贴 | 68.74 | 68.74 | |
奖金 | 5.29 | 59.20 | 53.91 |
绩效工资 | |||
社会保障缴费 | 31.14 | 24.57 | -6.57 |
伙食费 | 8.27 | 8.27 | |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13.95 | 13.95 | |
合计 | 99.87 | 285.95 | 186.08 |
工资福利支出超支186.08万元,增加原因主要是增加工资、津贴补贴和绩效考核奖等未纳入预算。
(2)商品和服务支出(单位:万元)
支出项目 | 预算金额A | 决算金额B | 增减额B-A |
办公费 | 0.9 | 7.19 | 6.29 |
印刷费 | |||
水费 | 0.69 | 0.69 | |
电费 | 0.3 | 2.84 | 2.54 |
邮电费 | 0.2 | 4.3 | 4.1 |
差旅费 | 0.45 | 18.66 | 18.21 |
会议费 | 0.1 | 0.1 | |
培训费 | 0.2 | 5.92 | 5.72 |
公务接待费 | 8.61 | 8.61 | |
劳务费 | 0.2 | 0.61 | 0.41 |
委托业务费 | 5.82 | 5.82 | |
工会经费 | 0.2 | 18.06 | 17.86 |
福利费 | |||
公务用车运行维修费 | 1.72 | 1.72 | |
其他交通费 | 2.74 | 2.74 |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0.2 | 85.96 | 85.76 |
合计 | 2.65 | 163.21 | 160.56 |
商品和服务支出超支265.14万元,主要原因是商品和服务支出项目年初预算金额太少,无法正常反映实际运转。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单位:万元)
支出项目 | 预算金额A | 决算 | 增减额B-A |
退休费 | 9.04 | 0.9 | -8.14 |
抚恤费 | 0.05 | 0.05 | |
生活补助 | 0.7 | 0.7 | |
奖励金 | |||
住房公积金 | 13.7 | -13.7 | |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
合计 | 22.74 | 1.65 | -21.09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总体节约21.09:退休费支出节约8.14万元,该项支出未占用单位2017年预算指标,退休人员工资在社保站集中反映;抚恤金超支0.05万元,该项支出在年初无法预算;住房公积金节约13.7万元,该项支出在2017年未支出,年初预算指标下达到单位而支出在财政统一反映。
(4)其他资本性支出
决算金额为4.68万元,系办公设备设置,年初无预算。
(二)“三公经费”支出使用和管理
1、“三公经费”预算执行费用项目 | 本年预算 | 本年决算 | 结余/超支 |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公务接待费 | 7.6 | 8.61 | 0.06 | -1.01 | 0.06 | |
公车运行维护费 | 1.71 | -1.71 | ||||
公务车购置费 | ||||||
因公出国费用 | ||||||
合计 | 7.6 | 10.32 | 0.06 | -2.72 | -0.06 |
“三公经费”均超出了年初预算,由于年初预算公务费总额预算太少,无法按正常需要进行预算,导致公务接待费超出预算范围内,公车运行维护费超年初预算是因为当年实行公车改革,年初无预算,超出部分系上年实际支出当年入账形成的支出。
费用项目 | 本年金额A | 上年金额B | 增减额A-B | 增减率% |
公务接待费 | 8.67 | 7.85 | 0.82 | 10.45 |
公车运行维护费 | 1.71 | 10.22 | -8.51 | -83.27 |
公务车购置费 | ||||
因公出国费用 | ||||
合计 | 10.38 | 18.07 | -7.69 | -42.56 |
与上年比较,本年“三公经费”管理得到了较好的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总额大幅减少。减少原因:实行了公车改革,当年不再有公车运行开支,其中1.71万元系上年发生当年入账。
(三)专项支出管理
2017年专项资金年初预算共计61万元,主要有:县城规划建设私人住宅奖励(按实结算)40万元,其余21万元为乡镇规划工作经费2万元和业务费19万元(实际应为基本支出);年度追加规划编制专项经费399.62万元。
2、专项资金预算执行情况(按决算口径)
专项子目名称 | 本年预算可用指标 | 本年实际支出 | 本年 结余 | |||
上年 结余 | 年初 预算 | 本年 追加 | 合计 | |||
县城系列规划 | 399.62 | 399.62 | ||||
合 计 | 399.62 | 399.62 |
说明:本年追加城乡规划编制专项399.62万元,专款专用,主要用于委托业务开支396.6万元和其他支出3万元。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本次绩效评价的目的是为了全面分析和综合评价新邵县城乡规划局2017年财政预算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强化财政支出绩效理念和责任意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以后年度财政资金的管理和预算安排提供参考。
(二)绩效评价实施情况
为完成此次评价工作,我们制定了相应的工作方案,整个过程分为前期准备、具体实施和工作总结三个阶段:
前期准备阶段:主要是方案设计、指标体系制定、组织等工作。2018年11月29日《新邵县财政局关于开展部门整体支出和专项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新财预[2018]211号)文件中,明确了评价范围、评价依据、评价内容、评价工作程序、工作要求,我单位根据上述文件要求,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组。
具体实施阶段:(1)单位自评,收集整理资料,调查核实基础数据,根据评价指标自评打分;(2)评价工作组根据评价指标计算各项得分,汇总评价结果,撰写自评报告。(3)小范围社会满意度问卷调整。
工作总结阶段:对评价工作组织实施的过程进行总结,完成评价工作报告;对评价结果和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关建议。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分析及评价结论
(一)绩效分析
1、投入分析
(1)绩效目标合理性: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本指标分值2分,评价得分2分。
(2)绩效指标明确性:在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指标设置时,根据部门工作职能和发展规划,结合年度工作计划,充分考虑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指标的重要性和综合性,绩效指标设定清晰、细化、可衡量。本指标分值3分,评价得分3分。
(3)在职人员控制率:编制人数28人,实有在职人员28人,在职人员控制率为100%。本指标分值5分,评价得分5分。
(4)“三公经费”变动率:通过查阅2016年和2017年的决算资料,2017年“三公经费”总额10.38万元,2016年“三公经费”总额18.07万元,“三公经费”大幅下降。本指标分值5分,评价得分5分。
(5)重点支出安排率:实际执行项目1个,全部为重点项目,项目总支出为399.62万元,重点支出安排率为100%。本指标分值5分,评价得分5分。
2、过程分析
(1)预算完成率:通过查阅预决算资料,年初批复部门预算186.25万元,实际执855.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本指标分值4分,评价得分4分。
(2)预算调整率:年初批复部门预算186.25万元,调整后预算金额855.39万元,调整金额669.14万元。本指标分值2分,评价得分1分。
(3)支付进度率:部门预算执行较及时,实际支付进度与既定支付进度一致。本指标分值2分,评价得分2分。
(4)结转结余控制率:本年结转3.55万元,上年结转3.25万元。本指标分值4分,评价得分4分。
(5)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163.21万元,预算安排公用经费为2.65万元。本指标分值4分,评价得分3分。虽然控制率较低,主要是因为年初预算受财政安排的公务费较低的影响,导致无法正常预算年度公用经费开支。
(6)“三公经费”控制率:本年度“三公经费”实际支出10.38万元,预算数为7.6万元,三公经费控制率为136.58%。本指标分值3分,评价得分2分(主要是所初一般公务费预算严重不足,导致三公预算数难以安排到位)。
(7)政府采购执行率:严格执行了政府采购制度。本指标分值4分,评价得分4分。
(8)管理制度健全性:已制定相关管理制度,但不够完整,部分管理制度未得到有效执行。本指标分值2分,评价得分1.5分。
(9)资金使用合规性:严格执行了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等制度,经查阅相关凭证,部门支出有完整的审批程序,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本指标分值5分,评价得分5分。
(10)预决算信息公开性:按规定内容和时限公开了预决算信息。本指标分值2分,评价得分2分。
(11)基础信息完整性:部门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资料真实、完整。本指标分值3分,评价得分3分。
(12)管理制度健全性:制定有资产管理制度,且得到有效执行。本指标分值2分,评价得分2分。
(13)资产管理安全性:部门的资产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本指标分值2分,评价得分2分。
(14)固定资产利用率:部门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与所有固定资产总额的比率为100%。本指标分值1分,评价得分1分。
3、产出分析
(1)实际完成率:部门履行工作任务目标的实际完成率为100%。本指标分值5分,评价得分5分。
(2)完成及时率:部门履职时效目标的完成及时率为100%。本指标分值4分,评价得分4分。
(3)质量达标率:部门履职质量目标的质量达标率为100%。本指标分值5分,评价得分5分。
(4)重点工作办结率:部门对重点工作的办结率为83%。本指标分值6分,评价得分6分。
4、效果分析
(1)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危房改造项目在实施过程中,节约了成本,同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两项指标分值10分,评价得分10分。
(2)行政效能:在改进文风会风,加强经费及资产管理,推动网上办事,提高行政效率等方面效果良好。本指标分值5分,评价得分5分。
(3)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合格问卷调查样本量中,对部门履职效果满意的样本量为92.56%。本指标分值5分,评价得分5分。
(二)评价结论
1、评分结果
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打分,评价人员得出本次绩效指标评分为:投入20分;过程37分;产出20分;效果20分,具体得分情况详见附件1。合计绩效评价得分为97分,财政支出绩效为“优”。
2、综合评价结论
经过资料收集、现场勘查、访谈以及评价分析等评价程序,我们自认为本单位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符合国家及省市相关规划的要求,在决策依据及决策程序上符合相关规定,设立了明确、细化、可衡量的绩效目标。财政资金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未发现截留、挤占、挪用、虚列等情况。相关管理制度基本完备,资金到位及时,事中监控有效,基本完成了预定的绩效目标。
六、存在的问题
(一)预算编制方面存在的问题
1、预算编制不完善。部分项目在年初时没有进行编报,在年中时才进行追加。同时受一般公务费安排偏低的影响,所以预算数据与实际需求相差较大,预决算脱节问题严重。
2、对预决算的重视程度不够。一是部分项目在预算编制中欠缺分析和认证;二是未对财务报表及预算完成情况做分析,使存在于预算管理中的问题无法及时被发现。
(二)预算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
1、预算执行约束性不强。部分预算指标下达较晚,存在一定滞后性,当单位出现紧急用款时,就会挪用其他项目的资金,导致单位原有预算与实际用途之间出现分歧。
2、预算执行监督滞后。预算执行审核缺乏常态性,由于部门专业监督人员缺乏,很难做到对财政预算资金进行全覆盖跟踪监督,同时,审核监督独立性不够充分也限制了监督职责的发挥。
七、建议和改进举措
(一)预算编制方面
一是加强政策学习,组织单位人员认真学习《预算法》等相关法规、制度,提高单位领导对全面预算管理的重视程度,增强财务人员的预算意识,科学编制部门预算。
二是细化预算指标,提高预算科学性,预算编制前根据年度内单位可预见的工作任务,确定单位年度预算目标,细化预算指标,科学合理编制部门预算,推进预算编制科学化、准确化。
三是年度预算编制后,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做好预算执行分析,掌握预算执行进度,及时找出预算实际执行情况与预算目标之间存在的差距,纠正偏差,为科学、准确地编制部门预算积累经验。
四是按照预算规定的项目和用途严格财务审计,经费支出严格按预算规定项目的财务支出内容进行财务预算,在预算金额内严格控制费用的支出。
五是预算财务分析常态化,定期做好预算支出财务分析,做好部门整体支出预算评价工作。
(二)预算执行方面
1、加快预算执行进度。部门预算批复后,应结合单位实际情况进行预算执行进度分析,科学合理安排支出,降低预算支出的波动幅度。严格执行项目支出预算,积极组织项目的实施,通过加强对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的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2、加强对预算执行过程的控制和结果的反馈。重视预算执行过程的控制,统一部门预算口径与会计核算口径,对预算收入完成情况,预算支出情况,预算调整情况进行监控,采取措施纠正执行偏差,不断完善事前计划、事中控制、事后总结反馈的管理体系。同时,加强决算管理工作,确保决算真实、完整、准确、及时,加强决算分析工作,强化决算分析结果的运用。
(三)财务管理方面
一是单位财会人员应认真学习《会计法》、《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财务制度,熟悉和掌握其中的法律、法规、制度以及各类规定,依法做好会计基础工作,依法建账、算账和记账。
二是单位财会人员应加强会计业务学习,提高综合素质,来适应当前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并与实际工作相结合,不断提高自身的政策水平和业务技术水平。
三是强化财务人员责任意识和管理意识,提升财务人员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使财务人员熟悉掌握财务管理各环节要求,增强在实际工作中解决遇到问题和困难的能力。
八、部分专项支出绩效自评
(一)县城规划区建设私人住宅奖励
1、资金安排及使用情况。今年继续安排40万元(按实结算)用于奖励县城规划区内主要街道临街建筑按规划进行建设的房屋,今年符合奖励的对象 133户,发放奖励 40 万元,现已奖励到位。
2、绩效情况。规划区内私房建设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县城品位和形象。我局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从源头入手,推行建房业主承诺制,并缴纳一定的保证金。业主在办理规划建设工程许可证手续时,必须承诺严格按规划许可要求进行建设。二是加强巡查监管力度,预防违规建设行为发生,对违法建筑加大打击力度。2017年,我局会同城管局共拆除违法建筑260处 ,有力地维护了规划的严肃性和县城形象。特别是将在建的绕城线安置房建设纳入奖励范围,对符合规划的给予奖励,对不符合规划要求的临街建筑屋顶加大了整改力度,严格要求按规划设计整改到位
(二)县城系列规划
1、资金安排及使用情况。2017年全年共投入399.62万元,当年财政拨款399.62万元,
2、绩效情况。通过本项目资金的投入使用,一是进一步规范了乡镇规划管理,在乡镇规划站人员不到位、管理不到位的情况下,全县除酿溪镇以外的14个乡镇,总体规划基本完成。我局的规划许可审批逐步延伸到乡镇和部分村庄。特别是对坪上高铁新城、雀塘园区等重点乡镇的规划管理由我局全程实施,有力地保证了重点项目建设的顺利推进和老百姓规划手续的及时办理。
九、附件
新邵县城乡规划局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
新邵县城乡规划局
二0一八年十二月三日
附件1
新邵县城乡规划局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
一级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解释 | 分值 | 指标说明 | 单位 自评 |
投入(20分) | 目标设定 (5分) | 绩效目标 合理性 (2分) | 部门所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是否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的相符性情况。 | 2 | ①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计1分; ②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计0.5分; ③是否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计0.5分。 | 2 |
绩效指标 明确性 (3分) | 部门依据整体绩效目标所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 3 | ①将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计1分; ②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计0.5分; ③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计0.5分; ④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计1分。 | 3 | ||
预算配置(15分) | 在职人员 控制率 (5分) | 部门本年度实际在职人员数与编制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人员成本的控制程度。 | 5 |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小于或等于1计5分,否则按比例计分。在职人员数:部门实际在职人数,以财政部确定的部门决算编制口径为准。编制数:机构编制部门核定批复的部门的人员编制数。 | 5 | |
“三公经费”变动率 (5分) | 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的变动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控制重点行政成本的努力程度。 | 5 | “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100%。下降的计5分,增加的按比例扣减。“三公经费”:年度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招待费。 | 5 | ||
重点支出 安排率 (5分) | 部门本年度预算安排的重点项目支出与部门项目总支出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履行主要职责或完成重点任务的保障程度。 | 5 | 重点支出安排率=(重点项目支出/项目总支出)×100%。实际得分=支出安排率*5分。重点项目支出:部门年度预算安排的,与本部门履职和发展密切相关、具有明显社会和经济影响、党委政府关心或社会比较关注的项目支出总额。项目总支出:部门年度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总额。 | 5 | ||
过程 (40分) | 预算执行 (23分) | 预算 完成率 (4分) | 部门本年度预算完成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完成程度。 | 4 | 预算完成率=(预算完成数/预算数)×100%。完成年初预算计4分,未完成年初预算按比例扣减,预算完成数:部门本年度实际完成的预算数。预算数:财政部门批复的本年度部门预算数。 | 4 |
预算 调整率 (2分) | 部门本年度预算调整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的调整程度。 | 2 | 预算调整率=(预算调整数/预算数)×100%。未调整的计2分,调整了的除特殊原因外按比例扣减。预算调整数:部门在本年度内涉及预算的追加、追减或结构调整的资金总和(因落实国家政策、发生不可抗力、上级部门或同级党委政府临时交办而产生的调整除外)。 | 1 | ||
支付 进度率 (2分) | 部门实际支付进度与既定支付进度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和均衡性程度。 | 2 | 支付进度率=(实际支付进度/既定支付进度)×100%。完成年终进度的计1分,按季度完成预算进度的计1分。实际支付进度:部门在某一时点的支出预算执行总数与年度支出预算数的比率。既定支付进度:由部门在申报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时,参照序时支付进度、前三年支付进度、同级部门平均支付进度水平等确定的,在某一时点应达到的支付进度(比率)。 | 2 | ||
结转结余 控制率 (4分) | 部门本年度结转结余总额与上年结转结余总额增减比例,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存量资金的实际控制程度。 | 4 | 结转结余控制率=(本年结转结余总额-上年结转结余总额)/上年结转结余总额×100%。低于15%的计4分,每超过5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结转结余总额:部门本年度的结转资金与结余资金之和(以决算数为准)。 | 4 | ||
公用经费 控制率 (4分) | 部门本年度实际支出的公用经费总额与预算安排的公用经费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机构运转成本的实际控制程度。 | 4 | 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100%。为100%的计4分,每超过1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 3 | ||
“三公经费”控制率 (3分) | 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与预算安排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三公经费”的实际控制程度。 | 3 |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为100%的计3分,每超过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 2 | ||
政府采购 执行率 (4分) | 部门本年度实际政府采购金额与年初政府采购预算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情况。 | 4 | 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金额/政府采购预算数)×100%,为100%的计2分,每低于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政府采购预算:采购机关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行政任务编制的、并经过规定程序批准的年度政府采购计划。 | 4 | ||
预算 管理 (12分) | 管理制度 健全性 (2分) | 部门为加强预算管理、规范财务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事业发展的保障情况。 | 2 | 已制定或具有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计1分;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计0.5分;相关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计0.5分。 | 2 | |
资金使用 合规性 (5分) | 部门使用预算资金是否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 5 | ①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计1分; ②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计1分; ③项目的重大开支经过评估论证计1分; ④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计1分; ⑤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计1分。 | 5 | ||
预决算信 息公开性 (2分) | 部门是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公开相关预决算信息,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决算管理的公开透明情况。 | 2 | ①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计1分; ②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计1分。预决算信息是指与部门预算、执行、决算、监督、绩效等管理相关的信息。 | 2 | ||
基础信息 完善性 (3分) | 部门基础信息是否完善,用以反映和考核基础信息对预算管理工作的支撑情况。 | 3 | ①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计1分; ②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完整计1分; ③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准确计1分。 | 3 | ||
资产管理 (5分) | 管理制度 健全性 (2分) | 部门为加强资产管理、规范资产管理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资产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社会发展的保障情况。 | 2 | ①制定或具有资产管理制度计1分; ②相关资金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计0.5分; ③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计0.5分。 | 2 | |
资产管理 安全性 (2分) | 部门的资产是否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收入及时足额上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资产安全运行情况。 | 2 | ①资产保存完整计0.4分; ②资产配置合理计0.4分; ③资产处置规范计0.4分; ④资产账务管理合规、帐实相符计0.4分; ⑤资产有偿使用及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计0.4分。 | 2 | ||
固定资产 利用率 (1分) | 部门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与所有固定资产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固定资产使用效率程度。 | 1 | 固定资产利用率=(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所有固定资产总额)×100%。利用率为100%的计1分,每降1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 1 | ||
产出 (20分) | 职责履行 | 实际完成率(5分) | 部门履行职责而实际完成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工作任务目标的实现程度。 | 5 | 实际完成率得分=完成县委县政府绩效考核得分或上级主管部门考核指标得分/指标分值*5分 | 5 |
完成及时率(4分) | 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完成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 4 | 完成及时率=(及时完成实际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1-4季度各得1分 | 4 | ||
质量达标率(5分) | 达到质量标准(绩效标准值)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 5 | 质量达标率=(质量达标实际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实际得分=达标率*5分 | 5 | ||
重点工作 办结率 (6分) | 部门年度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与交办或下达数的比率,用以反映部门对重点工作的办理落实程度。 | 6 | 重点工作办结率=(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交办或下达数)×100%。实际得分=办结率*6分 | 6 | ||
效果 (20分) | 履职效益(20分) | 经济效益 (5分) | 部门履行职责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 5 | 按经济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5分) | 5 |
社会效益 (5分) | 部门履行职责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 5 | 按社会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5分) | 5 | ||
行政效能 (5分) | 促进部门改进文风会风,加强经费及资产管理,推动网上办事,提高行政效率。 | 5 | 降低行政成本效果较好的计6分;一般3分;无效果或者效果不明显0分。 | 5 | ||
社会公众 或服务对 象满意度 (5分) | 社会公众或部门的服务对象对部门履职效果的满意程度。 | 5 | 90%(含)以上计5分;80%(含)-90%,计4分;70%(含)-80%,计3分;60%(含)-70%,计2分;低于60%计0分。 | 5 | ||
总分 | 100 | 100 | 100 | 9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