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邵县地方海事处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定编18名。其主要职责是:负责辖区内水上交通安全监督和防止船舶污染水域工作;负责监督落实客渡船签单发航制度和学生乘船交接制度;负责监控、整改水上交通安全隐患;负责对码头、渡口、船舶和水上设施进行日常安全检查;负责水上交通一般等级事故的调查处理;参与较大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挖砂船碍航性审核和水上水下活动许可、负责对辖区内水上交通,特别是重要码头、重要水域、重点船舶的监控,实现全天24小时值班,负责收集、整理和及时处理水上交通安全动态信息,做好相关情况的报送、请示和传达工作;负责水上搜寻救助、船舶大面积污染水域应急处理工作,负责调动专业和社会资源参与水上应急搜索、负责辖区内渡工和小型船舶船员的培训、考试与发证工作;负责船舶登记资料收集和三类及在三类以上船员注册和船员适任证书申请受理工作。2016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收入既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收入,也包括事业单位经营服务等收入;支出包括保障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收入预算,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共1769972元,其中基本支出财政拨款收入603372元,项目支出经费拨款1166600元。
(二)支出预算,共计176997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03372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503539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0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2833元,项目支出1166600元。
二、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预算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5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无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安排。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我处无政府采购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