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本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本年“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项目支出表
10、政府采购预算表
11、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1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13、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申报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1-9表),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新邵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环境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环境卫生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环境卫生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起草全县环境卫生工作计划、工作标准和有关制度。
(二)负责城区环境卫生责任区域的划分和对清扫保洁承包公司的日常工作考核;负责城区环境卫生基础设施、设备的建设、维护和管理事务性工作。
(三)负责城区生活垃圾的清收、清运、无害化处理、综合利用等工作以及餐厨垃圾处理服务。
(四)负责城区河道卫生清理工作
( 五)负责收取国家、省、市、县各级政策规定的有关城市环境卫生服务方面的各项费用。
(六)参与城区小型生活垃圾中转站、公厕等环卫设施的规划编制、立项、建设设计与竣工验收事务性工作;负责县城区公共厕所、垃圾中转站清扫保洁工作以及公共环卫设施、设备的运营、维修和服务。
(七)承担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新邵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根据《中共邵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新邵县机构改革涉改科级事业单位调整的批复》核事业编制40人,2022年实际人数143人(其中,在职 83人,退休60人),遗属补助人数2人,小车编制数0台,实际1台。新邵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内设8个正股级:
(一)综合部。负责中心文秘、保密、信访、档案、政工、党建、油料、统计、外事接待、财务、资产管理、文明创建、综合治理、安全生产、后勤服务等日常工作。
(二)财务部。负责财务资产的管理及财务报账统计工作;做好内部预算和决算。
(三)清收清运部。负责城区垃圾斗、果皮箱的清收、清运及果皮箱、垃圾斗四周的垃圾渣土清理工作;负责按时完成县城委托单位内的垃圾清收、清运工作;负责将中转站垃圾运送至邵阳填埋卖场;负责餐厨垃圾清收处理服务。
(四)市容监察事务部。负责收取政策规定的有关环境卫生服务相关费用;负责对影响城区环境卫生的行为进行劝导、制止;负责城区资江、酿溪河道卫生清工作。
(五)卫生考核部。负责城区环境卫生责任区域划分和城区街道清扫、保洁工作标准的制定;负责城区内环卫基础设施、设备统筹规划的事务性工作;负责对市场化清扫保洁公司综合考核和协调;负责城区公厕维护、清扫、保洁服务。
(六)垃圾中转部。负责城区生活垃圾中转站日常运行工作;负责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
(七)环卫设施事务部。负责城区包括公厕、中转站、垃圾箱、果皮箱、各类环卫车辆及其他环卫设施、设备的建设、维护和管理等事务性工作。
(八)生活垃圾分类部。负责起草新邵县生活垃圾分类方案,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具体实施等事务性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新邵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本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新邵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2022年年本部门收入预算1955.8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955.8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313.63万元,主要是财政压缩预算资金,项目经费减少。
(二)支出预算:2022年本部门支出预算1955.80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0.8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4.0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759.2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1.61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313.63万元,主要是财政压缩预算资金,项目经费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2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955.80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0.88万元,占4.65%;卫生健康支出44.08万元,占2.25%;城乡社区支出1759.23万元,占89.95%;住房保障支出61.61万元,占3.15%。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2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1154.10 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2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801.70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城乡社区支出801.70万元,主要用于新邵县生活垃圾中转站运行经费;县城内垃圾清收清运工作经费;环卫车辆保险费;县城内公厕及小型垃圾中转站除臭及维护维修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2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本部门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397.4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332万元,上升507.26%,主要是2021年预算数中只有一般公用经费中人员经费,2022年包括一般公用经费中人员经费及其他公用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2年本部门本级,“三公”经费预算数为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1年增加1.1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维修费增加。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2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培训费预算0万元;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2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2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 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1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9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8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2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 1955.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54.10万元,项目支出 801.70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