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本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本年“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项目支出表
10、政府采购预算表
11、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1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13、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申报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1-9表),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配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贯彻执行就业再就业政策,落实职业介绍补贴、职业培训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特定就业政策补贴及贫困劳动力交通补贴等就业扶贫政策,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和微利项目的小额担保贷款贴息以及扶持公共就业服务、扶持创业带动就业等政策。并提供就业政策法规咨询服务。
2、开展统筹城乡就业工作,统筹做好城乡各类群体的就业服务工作。
3、建立就业困难人员和农村贫困户数据库,对未就业大学生、就业困难人员和农村贫困户实施就业援助,建立就业援助长效机制。
4、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组织实施劳动力资源调查和就业与失业情况统计分析工作。
5、 指导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等事务,管理辖区内失业人员档案。
6、指导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发布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职业供求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提供职业指导、职业培训、职业介绍、劳动保障事务代理等服务。
7、负责全县就业培训定点机构的申报认定、监督和管理,组织指导开展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再就业和农村转移劳动力等城乡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岗前培训和提升培训。
8、承担城乡劳动力和未就业大学生创业促就业指导服务工作,负责全县创业贷款工作,开展创业培训、创业指导、政策咨询、后续支持服务,引导创业促就业。
9、负责企业职工及参加企业养老保险人员档案托管。
10、负责镇乡(社区)劳动保障站(中心)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的建设和业务指导工作,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
11、承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新邵县就业服务中心内设综合部、就业服务部、财务部、人力资源市场部、职业培训部、创业服务部。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新邵县就业服务中心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2年本部门收入预算280.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80.54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2.66万元,主要是工资调标,人员经费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2年本部门支出预算280.54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0.5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2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81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2.66万元,主要是工资调标,人员经费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2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280.54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0.53万元,占92.9%;卫生健康支出 8.21 万元,占2.9%;住房保障支出11.81万元,占4.2%。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2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280.54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2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本部门机关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145.02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27.38万元,上升722.11 %,主要是原财政拨款的项目支出127万用于公共就业服务、创业贷款贴息、档案托管及乡村振兴建设等基本支出,增加了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2年本部门机关本级“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1年持平,主要是乡村振兴建设劳务协作工作学习交流量有增无减。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2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培训费预算0万元;未计划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2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14.6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6.6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 8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1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2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280.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0.5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具体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