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能职责
1、拟定房产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产业政策以及房地产业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全县房产行政违法行为的查处。
2、负责全县房产产权产籍管理、异产毗邻房屋管理、权属档案管理、房产测量与房屋面积计算管理工作。
3、负责房产市场管理,规范房产市场行为。包括商品房预(销)售网签及备案管理、销售资金监管;各类房屋的转让、租赁、抵押、典当、赠与管理;房地产评估、中介、咨询等市场服务体系的建设和管理;房屋租赁备案。
4、规范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参与住宅小区竣工综合验收,负责房屋公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维修资金的归集和管理。
5、负责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含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住房、棚户区改造)及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发放。
6、负责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工作。
7、负责原有房屋改(扩)建与装饰装修管理。
8、负责危险房屋安全鉴定。
9、负责新建、改建、扩建房屋的白蚁防治管理工作。
10、管理房产系统国有资产,负责公共租赁住房的修缮、经营管理,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二、部门决算情况
(一)年度收支决算情况,2016年收入合计7220614.04元,支出合计7220614.04元。详见《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
(二)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1080814.04万元,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134849.2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13520.84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32444元。详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二)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6年 “三公”经费支出合计359421.93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263404.16元,主要用于房产市场管理方面招待开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数量、规模和接待标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96017.77元,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执行定点加油、定点维修保养。
新邵县房产局
2017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