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表彰市级爱国拥军模范单位和个人的公示
  • 来源:新邵县
  • 作者:新邵县
  • 更新时间: 2020-04-08 15:55
来源:新邵县 更新时间: 2020-04-08 15:55

新邵县各乡镇、县属各单位、各群团组织:

为进一步推进拥军优属工作,依据邵阳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邵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邵阳军分区政治工作处《关于开展全市双拥模范单位和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邵拥[2020]2号)文件精神,根据被推荐单位和个人的拥军优属先进事迹,向邵阳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推荐爱国拥军模范单位与爱国拥军模范个人。

推荐市级爱国拥军模范单位和个人表彰公示如下:    

爱国拥军模范单位:酿溪镇人民政府    

爱国拥军模范个人:爱国拥军促进会会长        吴剑锋 

现将推荐表彰市级爱国拥军模范单位与个人在全县范围内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0年4月9日至2020年4月15日),欢迎全县干部、群众监督。受理监督单位、电话:新邵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739-3183518。                           

新邵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盖章)

2020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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