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邵县2011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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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时间: 2011-07-23 0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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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乡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局、各直属机构:
《新邵县2011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0一一年六月一日

新邵县2011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

2011年,我县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行政程序法治化和政府服务法治化为重点,认真贯彻实施《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2010〕33号)和《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等政策法规,坚持科学规划、统筹安排、重点突破、整体推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后发赶超”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90周年。

一、抓好依法行政工作考核,不断提升推进依法行政的组织能力
1、健全推进依法行政的领导体制。建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依法行政领导协调机制。行政一把手要对本地区、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负总责,要组织制定法治政府建设规划和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安排。
2、完善依法行政考核制度。把依法行政的组织领导、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范性文件管理、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受理和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政府服务法治化建设、学法制度等作为考核重点,制定公布2011年《依法行政考核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3、严格依法行政考核标准。根据工作量大小、任务轻重程度等,合理确定考核分值和比例,细化量化考核内容和减少因设置不当、划分不明确出现的矛盾,力求考核计分公平、公正,达到预期效果。

二、强化行政程序建设,不断提升依法行政的决策能力
4、加强行政程序建设。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和《新邵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第二个五年规划(2010-2014年)》确定的目标和要求,把行政程序建设作为促进政府各项工作落实的重要手段,重点抓好龙溪铺镇人民政府及县交通局、县畜牧局、县公安局等4个行政程序建设示范单位的行政程序建设,并向全县示范推广。
5、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重大行政决策要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作为必经程序。
6、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按照“扩大听证范围,提高听证质量”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推行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并实行听证会年度计划制度。凡符合规定条件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都要举行听证会,今年,举行听证会不少于3次。
7、认真做好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重大行政决策方案在提交研究决定前必须交由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法制机构要对重大行政决策方案从主体、权限、内容、程序和形式等方面进行严格把关,确保决策合法。

三、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不断提升行政执法的监督能力
8、继续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各部门应根据机构改革确定的“三定方案”,及时修订完善“权力清单”,实现梳理行政执法依据的制度化、经常化。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职权分解任务。2011年12月之前完成修订工作并将修订后的执法依据在新邵公众信息网上发布。
9、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在2010年公布的细化、量化行政裁量基准的基础上,各部门要进一步规范、完善,并严格按照裁量权基准执行。同时加强对各部门裁量权基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10、全面落实行政执法指导案例制度。按照标准格式制定并发布行政执法指导案例。2011年12月之前,县人民政府要在新邵公众信息网上发布首批行政执法指导案例。
11、抓好案卷评查工作。开展全县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选择优秀案卷在全县示范推广,组织开展执法案卷学习观摩活动与案卷点评活动,采取以案说法、模拟办案等生动有效的方式,将学习法律法规与提高办案水平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和执法效率。
12、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认真抓好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和“两证”管理工作。按照省、市统一部署,今年的执法人员培训和换发“两证”工作要如期完成。要强化层级监督,拓展监督渠道,逐步实现被动监督向主动监督的转变。
13、认真实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对各部门的重大行政处罚行为实施备案审查,凡因违法行政或重大过失导致行政行为产生严重后果的都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四、落实调解和解工作机制,不断提升解决行政争议的处理能力
14、切实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认真履行复议职责,积极受理复议案件,严格办案程序,畅通复议渠道,积极引导群众通过行政复议解决行政争议。把合法申请受理率、法定期限办结率、案件审结正确率、纠错案件整改率,作为衡量行政复议案件质量的重要指标。
15、继续深化落实调解和解工作机制。积极改革复议审理方式,探索建立分类审理制度,规范行政复议听证制度,加强对证据的认定工作,增强行政复议的透明度、公信力。加大和解、调解力度,依法有效化解矛盾和处理行政争议,最大限度地减少行政争议的负面效应,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6、认真办理行政应诉案件。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行政机关的合法权益。继续贯彻落实《新邵县行政应诉规则》,推行行政一把手出庭应诉制度。

五、全面落实“三统一”制度,不断提升规范性文件的管理能力
17、认真落实合法性审查。规范性文件草案必须经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法制机构要从主体、权限、内容、程序方面对规范性文件草案进行严格审查。
18、落实“三统一”制度。规范性文件必须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在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府公报发布。要加强对各部门执行“三统一”制度情况的督促检查,依法纠正未经“三统一”程序发布规范性文件的情况。
19、狠抓规范性文件清理和日常备案工作。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及时清理过期失效的规范性文件。通过新邵政府公众信息网,统一公布废止、失效、继续有效、重新公布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继续做好规范性文件报市人民政府和县人大常委会备案工作,杜绝“有件不备、有备不审”的现象发生。

六、创新信访复查复核工作机制,不断提升解决社会矛盾的处置能力
20、深入贯彻实施《湖南省信访复查复核办法》。认真落实省信访复查复核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完善文书格式,落实信访复查复核规章制度,着力解决信访复查复核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21、提高信访复查复核办案质量。严格依法依规办案,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和办事效率。加大调解办案力度,争取在年内协调解决好几起较突出、较典型的信访案件,维护社会稳定。

七、加强政府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升政府法制工作的影响力
22、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通过政府常务会议、部门学习日、专题讲座、专家讲课等形式学习有关行政法律法规,不断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水平,今年要举办两期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专题研讨班。
23、切实加强全县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建立一支严格执法的队伍,不断提高执法水平,树立法治政府形象。
24、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宣传工作制度。探索政府法制宣传工作的新方法,指导全县法制宣传工作的开展。加强全县法制宣传工作队伍建设,加大对政府法制工作的宣传力度,积极营造依法行政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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