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邵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政府工作报告》2011年主要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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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时间: 2011-07-23 0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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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乡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局、各直属机构:
《 <政府工作报告> 2011年主要工作考核办法》已经县人民政府2011年第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政府工作报告》2011年主要工作任务考核办法

为全面落实责任,提高行政效能,确保《政府工作报告》2011年主要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15个镇乡人民政府、县政府办、县发改局、县统计局、县财政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商务局、县农办、县计生局、县经信局、县环保局、县人事局、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电力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民政局、县广播电影电视局、县教育局、县文化局、县卫生局、县体育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电信公司、县移民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安监局、县信访局、县规划局、县城建投资公司、新邵经济开发区、县房产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管局、县扶贫办、县农开办、县旅游局、县科技局、县粮食局、各重点工程建设指挥部。

二、考核内容
县政府按照《 <政府工作报告> 2011年主要经济指标及主要工作责任分解表》进行考核。完成工作目标的数据由各责任单位提供,县考核办予以评估认定。

三、考核组织
成立县政府主要工作任务考核领导小组,由县长吴劲松任组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张放任副组长,谢跃东、李智民、陈善斌、周曙光、伍韬、谢忠共、康正刚、唐志慧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谢跃东兼任办公室主任,康正刚兼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周曙光、李佳祥任办公室副主任,钟冬姣、孙定喜、刘依林、何旭阳为办公室成员,办公地点设县绩效文明办。

四、考核方法
采取季督查、半年讲评、年终评比的考核方法,即每季度一次督查,每半年对考核对象进行一次讲评,年终由县考核办进行综合考核评比。

五、考核结果认定
考核结果分为达标和不达标两个等级。责任单位所考核的工作目标任务全部完成并验收合格的,考核结果评定为达标;有一项未完成的,考核结果评定为不达标。

六、考核奖惩
县政府责任领导、各责任单位党政一把手各缴纳风险押金1000元。凡考核达标的,退回风险抵押金,并奖励县政府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党政一把手各1000元;考核未达标的,扣除风险抵押金。同时,考核办根据平时督查和年终检查情况,从达标责任单位中推荐评选出6个单位为全面落实2011年度县政府主要工作先进单位,分别设立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设1名,奖金6000元,二等奖设2名,奖金各5000元,三等奖设3名,奖金各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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