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乡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局、各直属机构:
《新邵县城镇居民楼房住宅小区信报箱群(间)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九月十六日
新邵县城镇居民楼房住宅小区信报箱群(间)建设
实 施 方 案
为进一步完善城市社会服务功能,方便市民群众生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湖南省邮政条例》等法律法规和《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邵阳市城镇居民楼房住宅小区信报箱群(间)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函〔2011〕102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统筹兼顾、稳步推进,加快城镇居民楼房住宅小区信报箱群(间)建设,切实保障公民的基本通信权利,努力提高邮政普遍服务能力和水平。
二、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城镇居民楼房住宅小区信报箱群(间)建设协调领导小组,由副县长王炉军任组长,县政府办党组成员刘学平任副组长,刘建明、陈善斌、王帮荣、李兴安、谢快新、戴新民、翟孝奇、刘人源、钱红林、陈湘、孙志军、刘玉辉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钱红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县邮政局。
三、工作职责
县规划局:负责监督设计单位将信报箱群(间)作为住宅楼房的必需配套设施列入规划设计。凡未进行规划设计或规划设计不符合规范的,不得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监督城市(镇)住宅开发建设单位将信报箱群(间)作为配套设施纳入建设工程总体预算;负责通知邮政部门参与初步设计审查把关;负责建设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的全过程监督落实,做到楼房信报箱群(间)与建设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竣工验收;负责将楼房信报箱群(间)建设纳入施工监管范围;负责通知邮政部门参加楼房信报箱群(间)的验收工作;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要将信报箱群(间)作为竣工验收的一项内容一并验收备案,验收合格的,由邮政部门出具签署合格意见的《城镇住宅信报箱群(间)验收表》(见附表),作为分户验收的附件。对未按图施工的或信报箱群(间)建设验收不合格的,质监部门不得验收备案。
县房产局:负责将信报箱群(间)等邮政基础设施纳入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管理范畴;负责监督产权人和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对信报箱群(间)等邮政基础设施的管理和维护,保障居民通信权益,为邮政部门履行普遍服务提供方便和支持;负责住宅楼房产权发证的监督工作,对凡未按要求设计、安装信报箱群(间)的或未通过验收的楼房,在办理产权登记过程中予以督办,促其落实。
县邮政局:负责督促投递人员正常使用信报箱群(间),做到平常邮件、报刊、账单插箱投递,提升投递服务质量;负责加大对《邮政法》和《湖南省邮政条例》的宣传力度,并将其纳入全县“六五”普法范畴;负责住宅楼房信报箱群(间)建设设计的技术指导;负责参与住宅楼房信报箱群(间)的验收工作。
新邵信息、新邵电视台、新邵政府网站:负责全县信报箱群(间)建设推进过程中典型事例的宣传报道,以形成全县信报箱群(间)建设的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其他县直有关单位要结合工作职责,积极配合信报箱群(间)建设工作。
四、建设目标
力争到2012年6月底前,全县住宅楼房信报箱群(间)普及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60%以上;2012年底普及率达到全国平均水平80%以上。
五、建设标准
(一)住宅工程设计单位要严格执行《住宅区信报箱群(间)工程设计规范》(YD/T2009-93)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在做好主体工程设计的同时,做好信报箱群(间)等配套设施的设计。未按规范设计信报箱群(间)的,或设计不符合规范的,主管部门不得批准其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审查机构不得出具审查合格的报告。
(二)住宅工程施工单位(或建设单位)要依据经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施工,并向具有资质的生产企业采购符合《住宅信报箱国家标准》(GB/T24295-2009)的信报箱群。采购合同书中要明确信报箱的型号、规格,进货时要查验产品合格证书。安装质量要达到《住宅信报箱工程技术规范》(GB50631-2010)的要求。
六、实施步骤
(一)新建楼房。自2011年10月1日起,全县凡新建、改建、扩建、在建的城镇居民楼房、住宅小区,必须将信报箱群(间)作为居民楼房、住宅小区的配套设施建设到位,所需建设资金由建设单位或楼盘开发商负责承担;凡没有信报箱群(间)设计或不符合信报箱群(间)设计规范的,不得发放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和施工许可证。2011年10月1日以前已经通过审批,但尚未通过竣工验收或未交付使用的住宅楼房,凡没有信报箱群(间)建设内容的,要根据工程建设进度,从规划立项、设计、施工各个环节补充、增加信报箱群(间)建设内容,并将建设费用纳入总体预算,由建设单位或楼盘开发商负责承担。住宅开发建设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设计、安装信报箱群(间),否则不予验收。
(二)旧楼补建。在本通知下发前已建成的居民小区或者居民楼未设置信报箱群(间)的,由其产权所有者、管理者按照自愿原则自行设置或委托邮政企业设置信报箱群(间),所需费用由产权所有者协商解决或由业主大会决定。
七、工作要求
(一)做好宣传发动。在前期调查摸底的基础上,近期由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县经济和信息化局牵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规划局、县委宣传部、县房产局、县质监站、县邮政局等部门单位配合,召集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管理单位、产权(建设)单位等进行宣传发动和安排部署,明确全县住宅楼房信报箱群(间)建设时间、任务、标准。新邵电视台、新邵信息、新邵政府网站等新闻媒体要加强宣传报道,推介先进典型,为全县住宅楼房信报箱群(间)建设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加强协调配合。县直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认真履职,加强配合,共同做好全县住宅楼房信报箱群(间)建设推进工作。
(三)加强监督检查。由县经济和信息化局牵头,县城镇居民楼房住宅小区信报箱群(间)建设成员单位参与,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全县范围内多种形式的检查;并将邮政信报箱群(间)建设工作纳入文明城市(镇)创建考核范畴,作为评选“文明单位”、“文明小区”、“文明社区”的指标之一。
(四)强化维修管理。信报箱群(间)由居民楼房的产权所有者或管理单位负责维修管理,以便邮政部门将平常邮件、报刊、账单等进行插箱投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