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邵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标准化战略的意见
  • 来源:
  • 作者:法制办
  • 更新时间: 2011-11-29 07:26
来源: 更新时间: 2011-11-29 07:26

新政发〔2011〕12号

登记号:XSDR-2011-00006

各镇乡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局、各直属机构: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升产业整体水平和综合竞争力,充分发挥标准化在国民经济中的技术支撑作用,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标准化战略的意见》(湘政办发〔2009〕71号)和 《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标准化战略的意见》(市政发〔2010〕17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实施标准化战略的重大意义
标准化是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是国家和地区核心竞争力的基本要素,是建设创新型国家和社会的重要技术支撑。贯彻实施标准化战略对于解决我县产品标准水平低、企业标准意识差、品牌技术含量少,保护和发展地方特色优势产业,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协作、密切配合,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推进标准化战略深入实施。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优势技术和支柱产业为突破口,加快建立和完善符合市场经济发展和经济全球化需要的标准体系,引导企业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的制定,鼓励企业研制、创新标准和采用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努力提高我县标准总体水平和全社会标准化意识,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推动的原则。实施标准化战略是一项全局性、战略性工作,要加强政府的宏观指导和政策协调,大力引导和积极推动标准化战略的实施。
2、坚持市场引导的原则。实施标准化战略要以市场为导向,密切标准化与市场的联系,为经济发展和市场需求提供技术支撑。
3、坚持企业为主的原则。充分发挥企业的主力军作用,通过加强企业标准化建设,不断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4、坚持国际接轨的原则。加快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步伐,有效应对技术专利化、专利标准化、标准国际化的挑战,全面提升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能力。
(三)发展目标。
到2015年,我县标准化工作要实现的总体目标是:建立适应经济建设和技术发展需要的标准化工作模式和运行机制;形成以质量技术监督为主体,标准专家库为技术依托,企业为桥梁的标准研究、制定、实施体系;建立完善的标准实施监督体系;培养一支素质高、能力强的标准化人才队伍;建立先进的企业技术标准体系、农业标准体系、服务标准体系和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标准体系;加快采用国家标准和先进标准;培育一大批研制先进标准、采用先进标准的优势企业群体,努力形成一批竞争力强的知名企业。
具体目标如下:
1、参与制(修)订地方标准2个以上;
2、主要工业产品采标率达到85%以上;
3、创国家级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1家,省级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3家;
4、初步建立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安全生产标准体系、环境保护标准体系;
5、创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1个以上;
6、培育省名牌产品1个以上,市名牌产品3个以上;
7、将“下源水酒”培育成地理标志产品;
8、服务行业全面推行标准化管理,全面执行服务质量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
9、创建服务业标准化示范单位1家以上;
10、加强绿色消费、资源循环再利用以及建筑材料、包装物品等行业在资源回收利用方面的标准化建设,建立有利于循环经济发展的标准体系;组织节能降耗等相关标准的实施,积极引导开展节能、节水、环保产品认证以及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三、主要任务
(一)强化标准化基础工作,提高标准化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质量和效果。一是加大地方标准制定力度。以信息化建设、推进产业升级和建立完善安全标准体系为重点,积极组织制定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迫切需要的地方标准。二是加强企业标准管理。规范管理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特别是食品标准备案工作,实行标准备案人员资格证书制度,提高企业产品标准水平。三是加强对标识、标准实施的监督管理。重点加强对食品标签等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的监督管理,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加快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步伐,大力提升技术标准水平。鼓励大中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按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和管理,在新项目建设、新产品开发和技术改造时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要把技术标准作为战略竞争手段,加强创新技术标准和先进技术标准的研制,推动我县一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比较优势产品的企业标准上升为国家标准甚至国际标准。同时积极推动我县优势龙头企业参与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和分技术委员会(SC)及工作组(WG),为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积累经验和培养人才,形成龙头企业积极跟踪和参与国家标准、国际标准制(修)订工作的机制,及时将自主知识产权融入国家标准、国际标准,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三)加快企业标准体系建设步伐,提升企业整体技术管理水平。大力推动以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工作标准为主要内容的企业标准体系建设,全面提高企业的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和安全保障水平。中国名牌、国家免检产品、省名牌、省免检产品企业,食品生产企业,高危行业企业,县重点企业和科技创新型企业要积极创建“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
(四)以建立农业标准化示范区为抓手,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按照国务院确定的“政府大力推动、市场正确引导、龙头企业带动、农民积极实施”的农业标准化方针,围绕我县农业现代化建设,以建立农业标准化示范区为抓手,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市场竞争力为重点,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目的,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建设。推广“公司+基地+标准+农户”等生产经营模式,加快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名牌农产品。
(五)围绕第三产业发展,大力推进服务标准化。坚持把标准化的管理理念应用于服务业,在服务行业中开展标准化服务活动,创建标准化服务试点或示范单位。重点引导旅游、餐饮、美容美发和洗浴等社会公共服务行业,积极开展服务标准化星级评定活动。以建立健全服务标准体系为手段,结合创建文明卫生城镇等活动,努力拓展服务标准化领域,充分发挥标准化工作在提高服务质量、完善城市服务功能和推动第三产业发展方面的积极作用。
(六)加快节能减排标准体系建设,切实提高资源利用率。围绕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为目标,集中研发和大力推广节能、节水、节地、节材等方面的技术标准。尤其要以煤炭、化工、冶金、电力、建材等行业为重点,抓好高消耗行业能耗、水耗定额和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的建设,并使其成为加强资源监管、保护环境、调整产业结构、评估重大工程立项、指导重大项目引进、规范企业用能行为、实行节能工作问责制的重要技术依据。加快建立科学、规范、统一的循环经济生产过程控制标准,大力推进资源综合利用和发展循环经济标准体系建设,实现污染源治理源头控制和过程控制,切实提高资源利用率。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人民政府成立实施标准化战略工作领导小组,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财政局、县科技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农业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县畜牧局、县粮食局、县农机局、县商务局、县住建局、县环保局、县旅游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卫生局、县广电局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标准化战略实施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综合指导工作。各镇乡及县直相关行业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切实抓好本镇乡、本行业标准化战略的贯彻落实工作。各企业要设立标准化工作管理机构,负责标准化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建立协调和激励机制。建立健全科技部门、技术监督部门和各有关部门相互协调的机制,出台相关政策,引导和鼓励科研单位、生产经营企业和协会积极参与标准研制,将标准研制与科技项目研究相结合,加快科研成果和自主知识产权技术转化标准进程,并将先进的地方标准、企业标准列入县科技进步奖评定范围,将重要技术标准的研制成果纳入县级科技进步奖励范畴。各镇乡和各有关部门要把采用国家、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工作纳入本地、本部门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对已取得的名优产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项目,优先列入高新技术产业化、工业结构调整、科技等发展计划。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的标准化审查,优先选择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产品或项目,鼓励优势产业生产企业积极申报名牌产品、开展采标合格确认和使用采标标志。
(三)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县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标准化战略的实施。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行业和县直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对标准化战略实施给予资金支持,多渠道加大扶持力度,引导企业加大对标准化战略的人力资源和资金投入。
(四)明确职责分工。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对全县标准化战略实施进行组织、协调和指导,制定全县标准化发展规划、计划,协调各部门开展有关标准化工作。县财政局负责落实专项资金,为标准化战略实施提供资金保障,并监督相关经费使用。县科技局负责在科技计划的立项、验收评审、成果奖励工作中,鼓励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支持企业研制具有自主创新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将先进的地方标准、企业标准纳入县科技成果奖励范围。县工商局负责查处流通领域产品质量案件,打击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经营行为。县农业局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农业标准化工作,培育一批具有相关专业技术和标准化知识的农业标准化队伍。县水利局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水利标准化工作,培养一批水利标准化队伍,大力推进节水等标准的实施。县林业局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林业标准化工作,培养一批林业标准化队伍。县畜牧局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畜牧标准化工作,培养一批畜牧标准化队伍。县粮食局负责监督从事粮食收购、储存、销售的企业,确保其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开展粮食经营活动,杜绝不合格的粮食流入市场。县农机局负责农业机械的标准化监督管理工作,确保农业生产需要和安全。县商务局负责培育标准化农产品批发市场,实现标准化、规范化市场管理,组织开展服务标准化示范工作。县住建局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建设标准化工作,大力推进建筑节能等标准的实施。县环保局负责环保标准的实施与监督工作,开展大气、土壤、水质质量检测,依法查处环境污染行为。县旅游局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全县旅游行业的标准化工作,组织开展旅游景区、宾馆、饭店标准化示范单位活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监督食品、药品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贯彻实施。县卫生局负责依据卫生法律、法规和标准开展畜禽产品和水产品的卫生监督、检验工作。县经信局负责组织发动、引导和鼓励工业企业加强标准化和质量管理,积极采用先进的生产技术和设备,提高产品质量,争创名牌。县广电局负责标准化战略实施的宣传报道工作。
(五)加强教育培训工作。积极做好标准化基础知识、专业知识等标准化培训工作,鼓励企业定期组织开展标准化培训。加强对企业厂长、经理及广大员工的质量教育培训,提高企业质量意识和质量管理水平。加大对各级各类质量工作者的专业培训和培养力度,壮大质量工作者队伍,切实提高质量工作队伍的专业水平和整体素质。
(六)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县新闻媒体单位要加大对实施标准化战略的宣传报道力度,特别要积极开展典型宣传和专题报道,引导企业走标准化管理、质量效益型和品牌发展之路。各有关单位要在“3?15”消费者权益日、9月质量月和“10?14”世界标准日,利用论坛、展览、讲座、墙报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的标准化意识,在全县营造标准化战略实施的良好氛围和社会环境

二0一一年九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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