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邵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2年《政府工作报告》主要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 来源:
  • 作者:程黎
  • 更新时间: 2012-04-27 10:55
来源: 更新时间: 2012-04-27 10:55

新政发〔2012〕8号

各镇乡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局、各直属机构:
《2012年 <政府工作报告> 主要工作考核办法》已经县人民政府2012年第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一二年四月九日

2012年《政府工作报告》主要工作考核办法
为全面落实责任,提高行政效能,确保2012年《政府工作报告》主要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15个镇乡人民政府,县政府办、县监察局、县发改局、县统计局、县财政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商务局、县农办、县计生局、县经信局、县环保局、县人事局、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电力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民政局、县广播电影电视局、县教育局、县文化局、县卫生局、县体育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移民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安监局、县信访局、县规划局、县城建投资公司、新邵经济开发区、县房产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管局、县扶贫办、县农
开办、县旅游局、县科技局、县粮食局、县市管中心、各重点工程建设指挥部。
二、考核内容
县政府按照《2012年 <政府工作报告> 主要经济指标及主要工作任务责任分解表》进行考核。完成工作目标的数据由各责任单位提供,县考核办予以评估认定。
三、考核组织
成立县政府主要工作任务考核领导小组,由县长吴劲松任组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张放任副组长,谢跃东、李智民、陈善斌、周曙光、伍韬、谢忠共、康正刚、唐志慧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谢跃东兼任办公室主任,周曙光、谢忠共、康正刚任办公室副主任,刘依林、周楚文、李佳祥、吕小梅、周雄飞、邓欣欣、刘小龙、李启云、何旭阳为办公室成员,办公地点设县政府办。
四、考核方法
采取季督查、半年讲评、年终评比的考核方法,即每季度一次督查,每半年对考核对象进行一次讲评,年终由县考核办进行综合考核评比。
五、考核结果认定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责任单位所考核的工作目标任务全部完成并验收合格的,考核结果评定为优秀;工作目标任务基本完成并验收合格的,考核结果评定为合格;未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考核结果评定为不合格。在安全生产、信访稳定、计划生育等工作上被“一票否决”的单位一律评为不合格。各重点工程建设指挥部在全县“两重点三主要”工作中单独考核。
六、考核奖惩
县政府责任领导、各责任单位党政一把手年初各缴纳风险抵押金1000元。年终考核评定为优秀的,按一、二、三等奖对单位进行奖励,其中一等奖设1名,奖金4000元,二等奖设3名,奖金各3000元,三等奖设6名,奖金各2000元;同时,退回县政府责任领导、各责任单位党政一把手风险抵押金,并各奖励1000元。考核评定为合格的,退回县政府责任领导、各责任单位党政一把手风险抵押金,并各奖励1000元。考核评定为不合格的,扣除其风险抵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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