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邵县2012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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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法制办
  • 更新时间: 2012-07-02 11:35
来源: 更新时间: 2012-07-02 11:35

新政办函〔2012〕33号

各镇乡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局、各直属机构:
《新邵县2012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Ο一二年三月二十七日

新邵县2012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

2012年,全县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行政程序法治化和政府服务法治化为重点,认真贯彻实施《法治湖南建设纲要》和以《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为重点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坚持科学规划、统筹安排、重点突破、整体推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后发赶超”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
一、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1、大力推行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凡是涉及公众重大利益、公众对决策方案有重大分歧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行政决策,都要举行听证会。加强听证会质量管理,严格执行公开产生听证代表、如实记录听证意见、向社会公布听证意见采纳情况等程序,确保听证会的公信力。
2、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重大行政决策要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作为必经程序。
3、认真做好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重大行政决策方案在提交研究决定前必须交由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法制机构要对重大行政决策方案从主体、权限、内容、程序和形式等方面进行严格把关,确保决策合法。
二、加强和改进政府服务
4、贯彻实施《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各镇乡人民政府及县直各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工作实际,制定贯彻《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的实施方案,明确政府服务的重点任务、实施步骤、工作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加强对酿溪镇人民政府、龙溪铺镇人民政府、县民政局、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政务服务中心等政府服务示范单位的督促指导。
5、切实加强公共服务。建立健全公共服务体制机制,着力推进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住房保障、教育、医疗卫生、科技、文化、体育、人口和计划生育、公用事业、扶贫、政府信息公开等公共服务。加强为民办实事工作。
6、建立健全政府服务平台。切实加强电子政务平台、政务服务平台、社区服务平台、社会救助服务平台建设。整合报警服务平台和医疗急救指挥平台,组织相关部门整合110、119、122公共服务资源,建立统一的报警服务平台。卫生部门要组建统一的120医疗急救指挥系统。
7、积极推进政府服务公开。所有面向社会服务的政府工作部门都要推进办事公开,依法公开办事依据、条件、要求、过程和结果等信息。进一步加强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努力提高系统应用水平。推进公共企业事业单位、基层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服务公开,规范和监督医院、学校、公交等公共企事业单位的办事公开工作。
8、强化政府服务保障。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保障基本公共服务支出,控制和减少一般性支出。公共服务支出应当重点向农村、困难群众、贫困地区倾斜,增强基层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
9、加强政府服务监管。实行政府绩效管理制度,把公共服务作为政府绩效评估的重要内容。加强行政效能监督。积极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强化对社会力量提供服务的监管,及时纠正其在公共服务中的违法或者不当行为。
三、强化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
10、认真落实合法性审查。做到规范性文件草案必须经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严格审查标准,确保合法性审查工作的“零失误”和“零差错”。
11、落实“三统一”制度。规范性文件必须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在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府公报发布。要加强对各部门执行“三统一”制度情况的督促检查,依法纠正未经“三统一”程序发布规范性文件的情况。
12、狠抓规范性文件清理和日常备案工作。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及时清理过期失效的规范性文件。通过新邵政府公众信息网,统一公布废止、失效、继续有效、重新公布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继续做好规范性文件报市人民政府和县人大常委会备案工作,杜绝“有件不备、有备不审”的现象发生。
四、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3、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严厉查处危害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社会治安等方面的违法案件,维护公共利益和经济秩序。
14、严格规范行政裁量权。全面开展行政裁量权基准适用工作,通过案卷评查等方式,加强对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等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推行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制定发布2012年行政执法指导案例。
15、做好新一轮执法人员培训换证工作。全面启动和完成执法人员培训换证工作。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持证情况进行全面清查,严格行政执法资格和证件的管理。
16、认真贯彻实施行政强制法。组织学习和广泛宣传行政强制法,开展行政强制法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完成行政强制主体清理、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
五、提升解决行政争议的处理能力
17、切实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认真履行复议职责,积极受理复议案件,严格办案程序,畅通复议渠道,积极引导群众通过行政复议解决行政争议。把合法申请受理率、法定期限办结率、案件审结正确率、纠错案件整改率,作为衡量行政复议案件质量的重要指标。
18、继续深化落实调解和解工作机制。积极改革复议审理方式,探索建立分类审理制度,规范行政复议听证制度,加强对证据的认定工作,增强行政复议的透明度、公信力。加大和解、调解力度,依法有效化解矛盾和处理行政争议,最大限度地减少行政争议的负面效应,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9、认真办理行政应诉案件。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行政机关的合法权益。继续贯彻落实《新邵县行政应诉规则》,推行行政一把手出庭应诉制度。
六、做好信访复查复核工作
20、深入贯彻实施《湖南省信访复查复核办法》。认真落实省信访复查复核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信访复查复核规章制度,着力解决信访复查复核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21、提高信访复查复核办案质量。规范办理程序,进一步完善文书格式,提高办案质量。加大调解和解力度,争取在年内协调解决好几起较突出、较典型的信访案件,维护社会稳定。
七、加强政府法制宣传教育
22、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通过政府常务会议、局长办公会议会前学法、法制讲座等形式学习有关行政法律法规,不断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水平。
23、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法制宣传工作制度。不断探索政府法制宣传工作的新方法,进一步推动全县法制宣传工作的开展。加强全县法制宣传工作队伍建设,加大对政府法制工作的宣传力度,积极营造依法行政的良好氛围。
八、加强依法行政的组织领导
24、健全推进依法行政的领导体制。建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依法行政领导协调机制,统一领导本地区、本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将依法行政任务与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一同部署落实。
25、完善依法行政考核制度。实现依法行政考核与政府绩效考核的全面对接。把行政程序建设、规范行政裁量权、政府服务作为考核重点,确保行政决策、政府服务、规范性文件管理、行政执法、行政复议等工作的落实。
26、严格依法行政考核标准。根据工作量大小、任务轻重程度等,合理确定考核分值和比例,细化量化考核内容和减少因设置不当、划分不明确出现的矛盾,力求考核计分公平、公正,达到预期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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