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办函〔2013〕66号
为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提高政务服务水平,根据《湖南省政府网站管理办法》(湘政办发〔2012〕99号)有关规定,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做好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乡、各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的重要举措,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选配责任心强、熟悉业务的人员专门负责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工作,并在2013年8月1日前将《新邵县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工作分管领导和信息员登记表》(附件1)和《XX单位县政府网站内容更新情况报送表》(附件2)填好报送至县政府网站。今后,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信息员若发生变更,须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县政府网站。各单位所负责的县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工作具体内容详见《》(网址:)。
二、完善运行机制。县政府网站要加强网站链接审核把关,加大对各单位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指导力度,定期通报宣传重点和信息采用情况。各单位要建立值班读网制度,安排值班人员每日登录县政府网站读网,检查网站运行和页面显示是否正常,及时发现和纠正错误;各单位网站改版或栏目、专题、域名调整和链接变更时,要提前告知县政府网站;网上政务服务与电子监察系统发生故障时,须在第一时间上报县政府网站。建立健全信息采集、报送、审核、发布和存档制度,各单位向县政府网站报送的信息要严格履行审查程序,经本单位主要领
三、强化服务功能。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推进电子政务服务。县直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将行政审批事项办理等相关信息在县政府网站上及时准确地发布,尽快实现行政审批项目网上在线办理,并限时办结。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互动交流功能,切实做好书记县长信箱、在线咨询和监督投诉的答复工作,各单位在收到县政府网站转来的网民来信之后必须按《新邵政府公众信息网书记县长信箱公众来信处理办法》(新党办字〔2006〕75号)有关要求及时认真答复,积极回应网民关切和诉求。
四、严格监督考核。进一步完善县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监督考核机制。由县政府网站负责牵头组织对各镇乡人民政府和县直机关各单位政府信息网上公开与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考核办法见附件3),原则上每半年进行一次考核评比,年终进行综合考评。各单位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工作年终考评结果将在县政府网站上进行公布,并作为被考评单位年终政务公开考核的重要依据。
2、《县政府网站内容更新情况报送表》
3、《新邵县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工作考核办法》
2013年7月23日
登 记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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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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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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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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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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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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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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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将此表填好加盖公章后,于2013年8月1日前报送县政府网站(县政府办公楼5楼,联系电话:0739—3600402)。
附件2:
县政府网站内容更新情况报送表
单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负责人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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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领导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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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员
签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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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
更
新
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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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评对象
各镇乡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局、各直属机构,县辖市属以上各有关单位。
二、考评内容和标准
1、概况信息(16分)。单位发布领导班子及分工、机构概况、联系方式等信息情况。以上各类信息如发生变更,应在变更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信息更新。
2、法规文件(4分)。单位发布应主动公开的文件及相关解读信息等公文信息情况。
3、规划计划(2分)。单位发布相关专项规划及执行情况,或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及执行情况等信息。
4、资金信息(2分)。单位发布财政资金的预算分配、使用和决算信息,或专项经费、重大项目经费信息,或财政资金的管理制度,或政府集中采购等信息情况。
5、工作动态和其他信息(10分)。单位发布工作动态等信息情况;发布与职能相关的其他信息情况。
6、信息公开规范性(6分)。编制并公开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编辑并公开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受理情况。
(二)网上办事(20分)
1、办事指南(10分)。相关单位将本单位承担的所有行政许可和社会服务的办事指南(包括内容事项、受理部门、岗位责任人及联系方式、办事依据、办事资格、办理流程、办理期限、收费情况、办理结果以及办理过程中常见的问题)在政府信息网上详细公布。与本单位所承担的行政许可和社会服务职能有关的信息,必须在变更工作程序后的3个工作日内在主站后台提供更新内容。
考核标准:办事指南项目的完整性、每一个项目的办事指南是否符合“一次性告知”的要求、办事流程发生变更后的更新时效。
2、网上办事(10分)。各单位发布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网上办事的数量、规范程度。
考核标准:各单位网上办事项目的应用率是否达到100%,办结率是否达到100%。
(三)政民互动(20分)
1、书记、县长信箱处理(15分)。各单位受理书记、县长信箱交办信件的及时性和答复的有效性。
2、民意征集(5分)。各单位围绕职能开展民意征集的丰富程度及采纳情况。
(四)县政府网站有关栏目的内容保障(20分)
单位对县政府网站指定负责保障的专栏栏目内容保障情况、特色栏目建设情况、场景导航协作等情况
(五)其他
未明确分管领导和信息员的,扣5分;未办或迟办书记、县长信箱交办信件的,一次扣5分;漏报或少报网上办事项目的,一个扣2分;公开涉密信息的,扣4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