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办函〔2013〕74号
各镇乡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局、各直属机构:
2013年,我县政府系统共承办县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280件,其中重点建议5件、重点提案6件。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县人民政府将所有建议提案分别落实到县直部门及各镇乡47个单位办理。为全面掌握目前办理进度,确保如期、优质、高效完成今年的办理任务,7月17日至23日,县政府办会同县人大常委会联工委和县政协提案委组成联合督查组,对19个重点承办单位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进行了督查。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前段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自2013年6月6日县政府召开全县政府系统建议提案交办会议以来,各承办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周密部署,明确责任,强力推进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具体来说,办理工作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一) 领导重视,责任明确。从督查情况来看,各承办单位高度重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将办理工作列为本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均按要求在全县政府系统建议提案交办会后1周内召开了党委(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办理工作,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与单位中心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督促、同落实,并成立了办理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了办理工作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安排了专门工作经费,完善了办理工作制度,制定了办理任务分解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林业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水利局等单位均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纳入本单位目标管理考核,对本单位办理及时、办理质量较高的办理人员将给予适当奖励。
(二)行动迅速,进度提前。全县政府系统建议提案交办会议上,县人民政府要求各承办单位在2013年8月20日前完成答复函初稿,9月20日前办结。从督查情况看,大部分承办单位办理工作比较主动,工作进度超过预定目标。县物价局、县农办、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已于2013年7月10日前办结,办理工作行动快、效果好。县财政局、县卫生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电力局、县城乡卫生整治办等单位已完成部分建议提案答复函初稿;其他重点承办单位均已完成前期办理工作,近日内即可形成书面答复。
(三)调研深入,沟通加强。全县政府系统建议提案交办会要求各承办单位在建议提案办理前、办理中、办理后均要与代表委员进行联系沟通,确保办理人员准确了解建议提案初衷和意图,同时也让代表委员了解办理工作进度。从督查情况看,大部分承办单位通过电话、走访等方式已与承办建议提案的领衔人沟通联系了1至2次。县卫生局还专门针对代表委员们提出的农合方面的问题,在迎光乡组织召开了座谈会议,面对面向代表委员汇报办理工作进度、宣传解释农合政策。县民政局针对农村低保方面的提案,深入到各镇、村,并召开镇村干部会议,邀请部分代表参加,现场核实低保对象户真实情况。县教育局、县城管局、县交警大队等单位均走访了代表委员。
(四)工作扎实,成效初显。从督查情况看,大部分承办单位对建议提案反映情况认真深入地开展了调研,立足解决问题,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办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县城乡卫生整治办以办理建议提案为契机,加大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力度,城乡环境卫生质量明显提高,在2013年邵阳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治行动第一轮考评中,我县综合得分93.07分,在九县(市)中排名第五。针对部分代表反映的农村安全饮水方面的问题,县水利局分别深入到各个项目地点进行了实地考察,并对照我县安全饮水工程“十二五”实施规划积极进行了申报,代表们所提的项目大部分已列入今明两年实施计划。针对谢春祥等10位代表提出的关于路灯设施维修的建议,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已要求承包人对县经济开发区内路灯进行了全面检修,并安排专人对路灯运行情况每周巡检一次,建立了长效维修检修机制。为解决部分代表委员提出的公路建设维修方面的建议,县交通运输局今年进一步加大了项目争取力度,成功解决了大部分代表委员的诉求,解决率较去年明显提升。
二、目前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督查情况看,前段时间,各承办单位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不足。主要体现在:一是办理进度不平衡。少数承办单位领导对办理工作没有引起足够重视,没有及时召开局务会、党委(组)会进行专题研究,导致办理工作十分被动,进展缓慢。二是与代表委员沟通有待加强。县政府系统建议提案交办会要求,承办单位在办理前、办理中、办理后要分别与代表委员进行沟通联系,及时了解代表委员的真实意图,向代表委员汇报办理进度,答复代表委员办理结果。但还有个别单位没有与代表委员进行沟通。三是问题解决率有待提高。个别单位对办理工作满足于“文来文往”,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不强。
三、下阶段工作要求
下阶段,各承办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加大办理力度,突出办理重点,实现“四个确保”,优质、高效、圆满完成今年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任务。
(一)要确保按期办结。离2013年建议提案工作办结要求时间,目前已不足2个月,办理时间紧、办理任务重。为此,各承办单位要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采取措施、抓紧办理,务必在2013年9月20日前办理完结。
(二)要确保复文质量。各承办单位要站在全局的高度来研究和处理代表委员所提问题,必须严格按答复函撰写要求,精心起草,层层审核,并于2013年8月20日前将答复函初稿送县政府办提案组审核后方可正式行文。
(三)要确保工作实效。在办理工作中,各承办单位对能解决的问题,要立即予以解决;对创造条件能够解决的问题,要积极主动地想方设法去解决,尤其是对县人大常委会确定的重点建议和县政协常委会确定的重点提案,要重点研究、重点办理,采取措施、设法解决;对在答复件中已经向代表委员承诺解决的事项,各承办单位一定要安排专人负责跟踪落实,兑现好承诺,不打“白条”;对确受政策及客观原因限制暂时还不能解决的问题,要耐心向代表委员做好解释工作,务必在起草答复函前主动与代表委员进行沟通,确保满意率100%、问题解决率在50%以上。
(四)要确保代表委员见面率。今年办理任务在5件以上的单位要在2013年9月20日前召开好代表委员答复见面会;办理任务在5件以下的单位要采取“请进来”或“走出去”的方式当面答复代表委员,确保见面率100%。
(五)要认真做好工作总结。为积累办理经验,便于总结评比,今年办理任务在5件以上及有重点提案办理任务的承办单位,在征求代表委员办理意见后,要认真搞好办理工作总结,及时总结出办理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并将总结材料分别报送县政府办公室、县人大联工委和县政协提案委。
新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