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邵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主要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 来源:
  • 作者:程黎
  • 更新时间: 2015-05-05 15:03
来源: 更新时间: 2015-05-05 15:03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局、各直属机构:

  《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主要工作考核办法》已经县人民政府2015年第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新邵县人民政府 

  2015年4月17日 

 

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主要工作考核办法

    为全面落实责任,提高行政效能,确保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主要工作任务全面完成,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15个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办、县监察局、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县审计局、县发改局、县统计局、县财政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商务局、县农办、县计生局、县经信局、县环保局、县人社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民政局、县文广新局、县教育局、县卫生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移民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安监局、县信访局、县政府法制办、县驻长办、县金融办、县政府经研室、县规划局、新邵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白水洞风景名胜区管理处、县房产局、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县扶贫办、县农开办、县旅游局、县科技局、县政务中心、县农经局、县畜牧水产局、县工商局、县公积金中心、县农机局、县森林公安局、县民宗局、县药监局、县国调队、县市管中心、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县编办、县交警大队、县煤炭局、县供电公司、岳坪峰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高铁新城公司、雀塘综合开发建设公司、县供销社、县人防办、县运管局、县富硒办、县文明办、县信用联社、各相关重点工程建设指挥部或领导小组。

  二、考核内容

  县政府按照《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主要经济指标及主要工作任务责任分解表》进行考核。完成工作目标的数据由各责任单位提供,县考核办予以评估认定。

  三、考核组织

  县人民政府成立《政府工作报告》主要工作任务考核领导小组,由阳晓华任组长,石亮明任副组长,谢跃东、李智民、陈善斌、谢忠共、谢国强、唐志慧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谢跃东兼任办公室主任,谢忠共、谢国强、唐志慧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周楚文、周雄飞、李佳祥、吕小梅、邓欣欣、何旭阳、谭东玉、李启云为办公室成员,办公地点设县政府办。

  四、考核方法

  采取季督查、半年讲评、年终评比的考核方法,即每季度一次督查,半年对考核对象进行一次讲评,年终由县考核办牵头组织进行综合考核评比,其中各责任单位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是年终综合考核评比重要依据之一。

  五、考核结果认定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责任单位工作目标任务全部完成并经验收合格且成绩特别突出的,考核结果评定为优秀;工作目标任务全部完成并经验收合格的,考核结果评定为合格;工作目标任务基本完成并验收合格的,考核结果评定为基本合格;工作目标任务没有完成的,考核结果评定为不合格。在廉政建设、安全生产、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等工作上被“一票否决”或年终工作考核在全市排名倒数三名的单位一律评为不合格。各相关重点工程建设指挥部(领导小组)在全县“两重点三主要”工作中单独考核。

  六、考核奖惩

  县政府责任领导、各责任单位党政一把手年初各缴纳风险抵押金1000元。年终考核评定为优秀的,按一、二、三等奖对单位进行奖励,其中一等奖设5名,奖金各4000元,二等奖设9名,奖金各3000元,三等奖设12名,奖金各2000元,同时,退还县政府责任领导、各责任单位党政一把手风险抵押金,并各奖励1000元;考核评定为合格的,退还县政府责任领导、各责任单位党政一把手风险抵押金,并各奖励1000元;考核评定为基本合格的,不奖不罚,退还风险抵押金;考核评定为不合格的,扣除其风险抵押金。

   

  附件:1.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主要经济指标责任分解一览表

        2.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主要工作任务责任分解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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