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办函〔2015〕9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局、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家发改委、国家林业局《关于在西部地区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工程试点的通知》(发改西部〔2014〕2406号)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为认真做好我县生态文明示范工程试点工作,科学《编制新邵县生态文明示范工程试点实施规划(2015-2020年)》实施规划,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任务
规划编制要围绕十大重点任务,明确建设目标,突出工作重点,分解试点主要任务和重点实施项目,落实相关部门职责分工,促进各有关部门各尽其责,协调联动,形成合力,确保完成试点建设任务。规划任务要突出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实施林草植被保护与建设、退耕还林、水土流失治理、石漠化治理、环境综合治理、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各类自然保护区管护等工程;要突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积极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农业生产方式、发展特色优势产业、节能减排;要突出优化消费模式,集约利用土地、优化用能结构、鼓励生态产品消费;要突出构建生态文化体系,加强生态文化制度建设、生态文化宣传建设、生态文化设施建设,全面开展生态文化教育。
二、职责分工
实施规划编制工作由县发展和改革局牵头,会同县林业局等相关部门共同完成。各相关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分工,按照选择评价指标体系及解释,负责有关指标数据的填报。同时,围绕十大重点任务,科学策划、筛选、申报生态文明示范工程项目,并进行项目投资测算。在项目申报上,要注重重选择对指标完成起支撑作用的项目,选择的项目要争取列入到国家、省各专项规划,真正将项目落到实处。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协调配合。规划的指标测算、项目筛选、资料收集等工作涉及到多个职能部门的专业领域,规划的项目布局覆盖全县各个乡镇。因此,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与协调,积极配合规划编制单位开展各项工作,共同做好实施规划编制工作。
(二)深入调查研究。各单位要积极开展调查研究,深入掌握全县的生态现状、资源利用现状和建设需求,全面了解我县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系统分析全县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利条件和面临的主要困难,有针对性地提出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及重点任务。
(三)及时填报资料。各相关单位要按照《新邵县生态文明示范工程试点选择评价指标体系表》中确定的责任分工,按照指标解释与说明(到公共邮箱下载,用户名:xswlsq@163.com,密码:3669739),认真测算和填写本单位相关的指标数据(包括当前值、目标值和变化率)(附件1)。同时,参考下发的《新邵县生态文明示范工程试点实施规划建设任务汇总表(草案)》(到公共邮箱下载,用户名:xswlsq@163.com,密码:3669739),围绕十大重点任务,重新申报生态文明示范工程试点项目(附件2)。各单位将上述两项资料在8月3日前报送至县生态文明示范试点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县发展改革局湘西办),并将资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sxkb9739@163.com。(联系人:罗曦3600608 15387391555)
附件:1.新邵县生态文明示范工程试点选择评价指标体系表
2.新邵县生态文明示范工程试点实施规划建设任务汇总表
新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