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办函〔2015〕8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新邵县安全生产“三三”重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新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6月29日
新邵县安全生产“三三”重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四大三基”(大宣传、大培训、大检查、大整治、基本建设、基础工作、基层创建)重点工作落实,提高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化水平,提升我县安全生产基础保障能力,根据《邵阳市安全生产“三三”重点工作实施方案》(市政办函〔2015〕65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信息化技术手段为支撑,从2015年起,加快建设全县安全生产动态监控、隐患排查治理和应急救援指挥三大系统;切实加强煤矿与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道路与水上交通三大高危行业安全基础工作;全面落实较大事故发生地永久警示、企业风险实时公告和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实时提醒警示三项制度(以下简称“三三”重点工作)。力争到2016年,全县生产安全事故总量明显减少,较大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企业本质安全生产水平进一步提升。
二、工作内容
(一)加快建设安全生产动态监控、隐患排查治理和应急救援指挥三大系统
1.建立安全生产动态监控系统。2015年,在全县所有煤矿、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含三等以上尾矿库)、烟花爆竹和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以及全县重点渡口码头渡船、客运集散地,由企业全面建成视频或在线监控系统,分别接入市、县行业管理平台和综合管理平台,并与省市平台对接,由监管部门实行动态截屏抽查。
2.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系统。根据省市要求,结合其他县市隐患排查体系建设经验,督促全县所有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要求,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跟踪督办。按照全省统一部署,于2015年启动非煤矿山隐患排查治理管理系统研发并试点运行,2016年拓展到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有色、冶金、轻工、建材、纺织、机械、烟草、贸易等行业规模以上企业,稳步推广到交通运输领域,逐步建立并完善县、企业两级隐患排查治理管理系统,并与市管理系统对接。
3.建设县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平台。以县应急救援大队为依托,争取省市相关部门支持,2015年至2016年建成县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平台,与县内道路交通、水上交通、消防等应急管理平台互联互通,并实现县级行业平台与市安监局、市政府应急管理平台对接,完成救援物资储备库、应急救援专业队伍、重大救援装备数据库建设。
(二)加强煤矿与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与烟花爆竹、道路与水上交通三大行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工作。
加强三大高危行业安全基础建设,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大力推广先进适用的安全技术装备,规范企业安全管理、设施设备管理、作业现场管理,切实做到“四个到位”(即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基础管理、应急救援到位),提高企业机械化、信息化、自动化水平。
1.煤矿
全面推进煤矿关闭退出工作,2015年年底前全县退出煤矿行业。
2.非煤矿山
(1)全面落实《非煤矿山企业十条安全生产规定》和《非
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
(2)扎实推进非煤矿山整顿关闭和攻坚克难工作。2015年年底前关闭非煤矿山5家,建成示范矿山企业3家。
(3)严格非煤矿山安全准入条件。制定全县金属非金属矿种最小开采规模标准,五年内不再新批规模以下的非煤矿山企业。
(4)督促企业建立健全生产技术管理机构,严格按照规定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地下矿山必须配备通风专业技术人员。没有条件配备的,必须聘请专业人员或委托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5)强制淘汰国家明令禁止的设备和工艺;露天矿山100%实行车辆运输道路上顶、机械铲装和机械三次破碎;具备条件的地下矿山要强力推广应用充填采矿技术和凿岩台车、铲运机等机械设备,lOO%建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并确保正常运转。
3.危险化学品
(1)全面落实《化工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
(2)推进危险化学品“园区化、规模化、自动化、标准
化、信息化”建设。加快制定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新建项目100%在市划定的化工园区内建设;涉及危险工艺的生产企业及重大危险源2016年底前全部实现自动化控制;重点监管生产装置50%以上实现自动化控制。现有生产企业2015年全部达到安全标准化三级以上水平。
(3)加强化工过程管理,应当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
艺、设备淘汰率要达到100%。
(4)督促危险化学品充装企业、货物站场和液化气充装单位全面建立、落实发货和装载查验制度以及危险化学品流向信息登记台账制度。
4.烟花爆竹
(1)引导暂时尚未退出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使用无硫、微烟、小药量等安全环保型新材料、新产品,建成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监控平台,实现生产环节实时监控、重点产品和火药流向全程监控。
(2)不再新批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停止审批改建、扩建项目,鼓励引导现有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依法有序退出,至2016年底,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从5家减少到3家。
(3)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加强从业人员培训教育。2015
年开展第一轮烟花爆竹从业人员和监管人员培训,2016年完成全员培训。
5.道路与水上交通
(1)加快推进普通公路安全工程。2015 -2016年全面治理经排查存在安全隐患的普通公路78公里,改善道路安全通达条件。
(2)大力推进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重点开展路面治
理、车辆和货物源头治理、城区治理、工程建设领域治理,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运输市场。
(3)推进渡口、码头和客渡船标准化改造。2015年完成6道渡口码头标准化改造;建造标准客渡船29艘。
(三)建立健全较大事故事发地永久警示、企业风险实时公告和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实时提醒警示三项制度
1.建立健全较大事故事发地永久警示制度。在近五年来发生较大事故的事发地,由属地人民政府和有关单位按照统一规格设置永久性醒目警示标志。
2.建立健全企业风险实时公告制度。对存在重大危险源、重大隐患和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由企业设立公告栏,实时公告本单位安全生产风险,让从业者人人知晓。
3.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实时提醒警示制度。县、乡两级人民政府及其安监(煤炭)、交警、消防、交通运输、住建等部门在政务大厅电子显示屏等醒目位置,实时播报安全生产伤亡事故信息;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定期向领导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发送安全生产短信。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推进安全生产“三三”重点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负总责、亲自抓,积极支持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县安监、交通运输、煤炭、发改、财政、经信、科技、交警等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进一步细化实施方案并于7月6日前报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联系人:朱晓霞,QQ邮箱:2696482068 ;传真:3608028)。
(二)加大安全投入。坚持企业为主的原则,通过加强监督检查和宣传教育,督促企业全面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三三”重点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的规定,确保在线监控、隐患排查治理等安全生产投入。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科技局、县财政局、县安监局要结合实际,安排必要的资金,对相关项目给予支持。
(三)强化督查考核。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县直有关部门要建立安全生产“三三”重点工作每季调度通报、部门定期会商制度,强化督查督导,并将工作落实情况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为民办实事项目和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每季度第一个月的3日前须向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报送安全生产“三三”重点工作实施进展情况。
附件:新邵县安全生产“三三”重点工作部门责任分工
附件
新邵县安全生产“三三”重点工作部门责任分工
序号 |
部门 |
责 任 分 工 |
1 |
县安监局 县安委办 |
牵头协调“三三”重点工作的实施,负责日常工作,对各单位开展工作情况进行督查、考核;牵头开展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行业领域的“三三”计划的统筹指导;负责县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系统建设。 |
2 |
县发改局 |
负责把“三三”重点工作等安全生产有关内容纳入国民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将“三三”重点工作的有关重点项目纳入县重点工程。 |
3 |
县经信局 |
把“三三”重点工作有关项目纳入信息化建设重点支持项目;把矿山、化工、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技术改造纳入项目资金扶持的重点;按照国家、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人民政府、县委、县政府要求,推进淘汰小化工、小矿山、小烟花爆竹等落后产能。 |
4 |
县科技局 |
会同安监部门牵头实施安全生产科技兴安战略,加大安全科技攻关扶持力度,全力推广安全生产新技术、新成果、新工艺。 |
5 |
县财政局 |
把“三三”重点工作作为县级安全生产专项扶持的重点;负责各职能部门资金整合,支持县本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系统建设。 |
6 |
县交通运输局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
负责统筹指导全县道路和水上交通“三三”重点工作实施;负责实施应急救援指挥、在线监控和信息调度系统等方面的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