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办发〔2016〕3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新邵县2016年农业保险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新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4月29日
新邵县2016年度农业保险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县农业保险工作,促进农业持续稳定发展,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2016年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湘财金〔2015〕10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农业保险主要内容
(一)2016年开办险种、规模以及承保机构。2016年我县继续开办水稻、玉米、油菜、能繁母猪、育肥猪和公益林(商品林)6个中央财政补贴的政策性农业保险项目,能繁母牛、葡萄两个省级财政补贴农业保险项目。择机开展区域特色农业保险项目。承保规模如下:水稻554000亩,保费9972000元;油菜保险40794亩,保费367146元;公益林1008663亩,保费1613861元;玉米99555亩,保费1791990元;能繁母猪33000头,保费1980000元;育肥猪57000头,保费1710000元;能繁母牛7000头,保费1680000元;葡萄3500亩,保费157500元。2016年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维持2015年度不变,即:由人保财险新邵支公司承办能繁母猪、育肥猪和玉米保险,由中华财险新邵支公司承办水稻、油菜、葡萄和森林保险。能繁母牛保险由人保财险、中华财险共同承保,按原区域划分不变。
(二)保险责任和赔款支付。各险种保险责任和理赔标准以中国保监会审批的条款为准,统一赔付标准,严格赔付程序。农业保险赔款必须通过一卡通账户直赔到受灾户,实现零现金管理。
(三)投保方式。种植业保险和养殖业保险原则上以村为单位投保,有条件的地方应积极签单到组到户。未签单到户的,保单项下的承保清册要设置签字栏,由农户本人签字。保险卡必须发放到户。种植双季以上的作物要分季签单。
二、保费补贴比例
(一)水稻保险金额苗期为280元/亩,分蘖拔节期为320元/亩,成熟期为360元/亩。保险费率为5%,每亩收取保费18元,其中,中央、省财政保费补贴70%,县财政保费补贴5%,农户自交保费25%(4.5元/亩)。
(二)玉米保险金额苗期为120元/亩,分蘖拔节期为210元/亩,成熟期为300元/亩。保险费率为6%,每亩收取保费18元,其中,中央、省财政保费补贴70%,县财政保费补贴5%,农户自交保费25%(4.5元/亩)。
(三)油菜保险金额苗期为90元/亩,蕾薹期为110元/亩,成熟期为150元/亩。保险费率为6%,每亩收取保费9元,其中,中央、省财政保费补贴65%,县财政保费补贴10%,农户自交保费25%(2.25元/亩)。
(四)育肥猪保险金额为500元/头,保险费率为6%,每头保费30元,其中,中央、省财政保费补贴70%,县财政保费补贴10%,农户自交保费20%(6元/头)。原则上300头以上规模养殖户均应参保。
(五)能繁母猪保险金额为1000元/头,保险费率为6%,每头保费60元,其中,中央、省财政保费补贴80%,农户自交保费20%(12元/头)。
(六)森林保险金额400元/亩,保险费率4‰,每亩保费1.6元,其中,中央、省财政保费补贴80%,县财政保费补贴10%,林权权利人承担保费10%(0.16元/亩)。
(七)能繁母牛保险金额为6000元/头,保险费率为4%,每头保费240元,其中,省财政保费补贴40%,县财政保费补贴10%,农户自交保费50%(120元/头)。
(八)葡萄保险金额为葡萄1500元/亩,保险费率为3%,每亩保费45元,其中,省财政保费补贴40%,县财政保费补贴10%,农户自交保费50%(22.5元/亩)。
三、工作要求
(一)加大农业保险宣传力度。一要抓好日常宣传。各承保公司要借助电视、广播、报纸等宣传媒体,采取出动宣传车、张贴宣传挂图、发放宣传小册子、传单,发出保险告知书、印刷墙体广告等方式,开展全方位、立体化的宣传,使农业保险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二要抓好集中宣传。根据2016年灾害情况,开展有广度、有深度、有力度的专题报道,提高农民防灾意识,让更多的农户自愿参保。三要大力宣传《农业保险条例》,以“深入贯彻落实《条例》,构筑农业保险保障网”为主题,持续开展主题宣传活动。
(二)提高农业保险合规经营程度。各承保公司要积极贯彻《农业保险条例》,进一步提高农业保险的规范性。一是加强合规经营。杜绝农业保险包干赔付、封顶赔付等现象,落实“应赔尽赔”要求,凡属保险责任范围之内的,都要按照保险条款及时足额赔付到投保农户手中。二是工作费用严格按照省财政厅的规定标准提取,严格管理,专款专用。从2016年起养殖业保险工作费用的70%部分由承保公司直接支付,其他不变。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县财政局要发挥牵头监督作用,对农业保险保费补贴、保险公司承保理赔业务工作费用提取和使用等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三)强化基层服务体系建设。继续加强平台建设、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加大基层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力度。各承保公司要进一步加大人力、物力、财力投入,按照“十个一”的要求,完善基层服务体系的平台、队伍和制度建设,实现乡(镇)有专(兼)职干部,村村有协保员。明确由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新邵支公司负责各乡镇农保办的硬件设施建设,业务培训分别由上述两家承保公司组织进行。各承保公司要认真做好业务培训工作和政策宣传发动工作。
(四)继续做好种植业保险无赔款优待试点工作。种植业保险无赔款优待对象、品种、优待条件和有关事项按照县财政局《关于认真做好2013年我县种植业保险无赔款优待试点工作的通知》(新财政〔2013〕58号)有关规定执行。
(五)实行目标考核奖惩。县财政局、县农业保险办公室要建立和完善对各承保公司、各乡镇农业保险工作的目标管理考核制度。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县农业保险办公室要对各乡镇、县直各有关单位及各承保机构开展农业保险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全面完成农业保险任务、成绩突出的,按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未完成农业保险任务、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要进行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