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办函〔2016〕8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新邵县进入湘军寻古文化生态旅游融合发展精品线路的村镇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新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6月8日
新邵县进入湘军寻古文化生态旅游融合发展精品线路的村镇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工作方案
为推进湘军寻古文化生态旅游融合发展精品线路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带动沿线村镇广大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经研究,县人民政府决定对我县进入湘军寻古精品线路的水口、杨柳、白水、曾家、大东等5个村的旅游公共服务设施进行建设。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依据
经专家评审通过的《湘军寻古文化生态旅游融合发展精品线
路旅游公共服务设施2016-2017年建设方案》。
二、工作任务
(一)建设特色乡村旅游交通标志牌21块。其中潭府乡水口村5块;严塘镇杨柳村2块、白水村2块、曾家村5块;大新镇大东村7块。
(二)新建水口村、曾家村游客接待中心2处,改建大东村、杨柳村、白水村乡村综合体3处。
(三)旅游氛围标志性景观建设。高速出入口氛围营造1处;公交招呼站氛围改造25处;道路沿途logo标识牌20块;观景台氛围营造1处;村口标志景观及氛围营造7处。
(四)信息化建设。建设旅游咨询与指挥中心;无线互联网及智慧旅游乡村工程。
三、建设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740.5万元,其中旅游交通标志牌57.5万元,资金渠道为上级项目资金和县财政投入资金;水口村游客接待中心143万元,资金渠道为上级项目资金、旅游开发商自筹、曾家村游客接待中心项目资金206万元,资金渠道为上级项目资金、县财政投入资金、大东村乡村综合体71万元,资金渠道为上级项目资金和旅游开发商自筹;杨柳村、白水村乡村综合体各23万元,资金渠道为上级项目资金和旅游开发商自筹;旅游氛围标志性景观建设177万元,资金渠道为上级项目资金和旅游开发商自筹;信息化建设40万元,资金渠道为上级项目资金和旅游开发商自筹。上述项目争取来的上级资金,凡有旅游开发商参与项目主体建设的,县政府视其建设规模将争取的上级资金采取以奖代投的形式对旅游开发商予以直补。
四、年度建设步骤
2016年启动旅游交通标志牌,水口村、曾家村游客接待中心、大东村乡村综合体、高速出入口氛围营造、公交招呼站氛围改造等项目建设。
2017年启动杨柳村、白水村乡村综合体,道路沿途logo标识牌,观景台,村口标志景观,旅游咨询与指挥中心、无线互联网及智慧旅游乡村工程等项目建设。
四、工作职责分工
项目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项目总调度、总协调,重点做好项目报批备案、跟进上级部门补助资金衔接落实等工作。
项目实施单位(县旅游局):配合县发展和改革局做好项目报批备案,具体负责项目设计、招投标。
项目协管单位(县财政局):负责将项目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配合县发展和改革局加强与上级经费衔接,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上述项目所涉及的相关单位要紧密配合,所涉及的乡镇负责项目建设所有矛盾纠纷的调处。